調高個稅起征點改革壟斷企業工資制度
@卞志良(泰山體育產業集團董事長):壟斷企業職工的高收入,大家之所以覺得不公平,主要因為他們的高收入并非因為自身生產效率有多么高、經營管理水平有多么高,而是源于其壟斷地位。在與民營企業的競爭中,壟斷企業顯然處于絕對優勢。政府必須推進壟斷企業工資改革。在這一過程中,不妨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讓大家了解壟斷企業的運營成本、利潤,讓群眾有建言獻策的機會,監督改革進程。這樣一來,壟斷企業的工資改革才能贏得公眾認可。
@鄭功成(全國人大常委、社會保障與收入分配研究領域知名學者):在整個收入分配改革中,加快再分配改革尤為迫切,包括財政支出結構調整、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和稅收制度的改革,應著力改變公共資源浪費嚴重與效率不高的現象,強化財政資源惠及民生并調節初次分配差距的重大作用。要改革稅收制度。加大所得稅再分配功能,首先要調高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和高收入者的累進所得稅率,減少所得稅的累進層級,并加大各層級之間的級差。
@鄧向陽(山東省濱州市委書記):今后應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不斷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比如,通過最低工資標準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通過落實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健全企業職工工資隨企業效益增長而增長的正常機制;及時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指導企業合理增長職工工資;探索落實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嚴格執行工資支付規定及國家的相關政策。
@潘慶林(全國政協委員):開征奢侈品稅和奢侈稅是合理調控消費的好辦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調節社會收入分配的不公平。稅收是國家調控經濟的重要杠桿之一,通過開征奢侈稅,可以強化稅收的調節作用,對于縮小貧富差距,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具有有重要意義。構建和諧社會,也就是建設更為公平的社會。通過調整政策和制度安排,綜合運用稅收、財政等手段,加大調節收入分配的力度,是符合國家大政方針的。
個稅起征點不提高是誤會
@針對個稅起征點不提高的消息,財政部副部長廖曉軍說:“這是誤會。”他說,個稅起征點是否調整,將會征求代表、委員的意見,并召開聽證會。不過,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得越高,對富人越有利。
提高個稅起征點是在幫富人
@前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劉克崮說:“個稅應從分類征收轉為綜合征收,單純提高個稅起征點的結果是,富人得了大益,中等收入的人得了少益,大量的低收入的人任何利益都沒得到。”
網友熱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網友英明之聲: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是得民心、順民意的大好事。社會分配不公的問題嚴重損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了。此次專門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是非常之舉,明智之舉。愿此次改革能夠取得圓滿成功,于國于民皆有益。
@網友李自強:現在,地方實行“陽光工資”,使一些機關和事業單位同檔次工作人員的工資相差太大,比如工商、地稅、國稅部門的工作人員就比同檔次事業單位和其它某些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每月工資高出一到兩千元甚至更高,這合理嗎?是他們的能力大、貢獻大嗎?水平高嗎?絕對不是,這是行業特權!
@網友司馬明:能適當提高國有企業工人和普通公務員的工齡工資才是最根本的。讓老百姓得到實惠!
@網友朗麗格:絕對的平均是不好找,只要把收入分配重視起來,就是為民著想,群眾會拍手稱快。
@網友金錢豹A:提一個具體建議:企業里工資差別不要太大,包括基本工資和各種補助,都不要太大。收入大的差別應該通過獎金,分紅等形式來反映。對個體小型企業,要實行計時制和周薪制,保護職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