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費改稅后,稅收作為財政資金在資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方面會更加嚴格,有利于加強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和管理。由稅務機關統一征管,能提高征收的效率。此外,稅收本身剛性更強,征管力度更強。
新京報:那么作為征繳方式的改變,“費改稅”目前有哪些基礎,可行性有多大?
張斌:僅僅從操作層面來看,“費改稅”后資金征繳和管理方式的改變并不太難。問題是在現行的社會保障統籌層次較低的情況下,“費改稅”后各地征繳標準是否要統一,如果不統一,各地是否有權根據自身情況確定不同的征繳標準,或者由中央規定一個稅率(繳費率)的浮動標準。如果可以按不同的繳費標準繳費,人員流動的社會保障接續如何進行?這些可能是“費改稅”遇到的主要問題。
新京報:自1996年提出社會保障稅之后,近年學界對“費改稅”征收有哪些不同意見?
張斌:原來我們的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只是針對城鎮職工的,大家所講的社會保險繳費更多的是指城鎮職工養老、醫療等五大社會保險,近年來,我國的社會保障事業不斷完善,城鎮除城鎮職工養老、醫療保險外,還出臺了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農村地區則出臺了農村新型合作醫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一系列新的社會保障制度。
如醫療保險原來主要是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但并不包括城鎮和農村居民,因此我們出臺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但是,這也存在著城鄉如何統籌的問題。隨著城市化進程,很多農民工進城務工,城鄉界限模糊,比如我在城市打工,在城市繳了很多職工的養老保險,我本身是個農民,在家鄉也有養老保險,就涉及如何統籌的問題。
因此,社會保障“費改稅“的問題實際上還是要與完善社會保障籌資形式、提高統籌級次相配合。費改稅只是社會保障制度整體改革的一個組成部分。
費改稅關鍵是提高統籌級次
新京報:社會保障稅討論這么多年,一直沒有實施,是因為存在哪些難點?
張斌:我個人認為主要還是社會保障統籌級次要提高。謝旭人部長在談到研究開征社會保障稅之前明確指出,完善社會保障籌資形式與提高統籌級次相配合,研究開征社會保障稅,這句話應該完整理解。
在提高統籌級次方面,現在5大保險是獨立封閉運行,比如養老金的統籌級次,現在是省里統籌還是地方統籌,現在各地有各地的做法,但是普遍比較低,許多地方還做不到省級規定的統籌級次,這就會產生一些問題。比如養老保險,在東北老工業基地,下崗工人及老職工比較多,當地養老負擔比較重,每年正常在職職工的繳費和企業繳費,不足以抵償現在退休工人的退休金發放,那么當地就要拿很大一筆財政資金進行補貼。但是在深圳,由于人口結構中老年人比重較低,目前繳養老金的人多,用的人少,所以有大量的結余。
如果未來社會保障做到全國統籌,廣東的錢就可以給遼寧來用。那么社會保障資金的綜合使用效率就會提高。
因此,如果社會保障統籌級次不提高,在繳費時存在的問題,改成“稅”后還是沒有解決。相對于“費改稅”,我個人認為提高統籌級次的改革也非常重要。
新京報:也就是說費改稅,還不能解決當前社會保障制度的問題?
張斌:我認為解決當前社會保障的問題,提高統籌級次非常重要,比如跨省跨地區養老關系的接續。中國實行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如我在深圳打工,但是我老了之后回湖南老家,但養老保險主要在深圳繳納,那么湖南和廣東之間,一個負責發養老金、一個收養老金,怎么解決資金跨省轉移接續的問題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