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基因大米從科研室進入商業生產領域是一個意外,據上述綠色和平調研人員透露,從3月份開始,國家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已經開始在查處此案。
而零售商是直接向終端消費者提供商品的最重要環節,有職責保證其提供的產品是合法安全的,因此,零售商應當主動采取安全監控措施防止轉基因大米流入到不知情的消費者手里。
黃琳琳認為,綠色和平對沃爾瑪的中國總部的起訴,可以以“買賣合同糾紛”或者“農產品質量不合格引發的賠償糾紛”為案由提起訴訟。
綠色和平要求沃爾瑪返還原告購米款7.2元,立即銷毀所有正在銷售和庫存的轉基因大米,建立相關管控體系以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并通過2家以上的媒體向社會公眾正式道歉;
同時,該組織也提請政府相關部門展開從種子源頭到米制品的徹底調查,保證整個食物鏈徹底遠離違法轉基因稻米的污染。
“由于沃爾瑪中國公司總部注冊地在深圳,所以首先向羅湖區法院提起訴訟。”據黃琳琳介紹,羅湖區法院已經認可該訴訟可以立案,但是需要補充相關材料,應該在半個月之內可以完成。
急需行政監管體系
“問題的關鍵是零售商愿不愿意提高監控成本,去對其銷售產品進行轉基因排查。”黃琳琳表示,“因此,訴訟請求的可操作性尚需討論并逐步科學化。”
目前可查據的中國轉基因大米的生產主要在湖北和湖南,由于轉基因大米在生產過程本身就沒有公開化,流通也是與非轉基因大米混合流通的。因此,違法出售轉基因大米的零售很難去溯源責任。因此,最好就是企業在商品采購流程中,有嚴格的監控機制,防止轉基因大米進入超市。
因此,黃琳琳認為,后期監控效率需要兩方面促成,一是行政監管體系對零售商嚴格要求,并有明確的管理與懲罰體制;其次依賴于零售商自律。因此,此次訴訟的結果的執行需要通過政法系統促成行政系統完善對零售商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
目前,包括家樂福、歐尚、農工商超市等部分大型零售商已經向綠色和平承諾,不銷售轉基因食品,而沃爾瑪及其他很多零售商皆未做出此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