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稱,由公安部牽頭制定的“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已經提交至國務院法制辦,有望在年內推出。其中較大的突破在于,居住證將不設置人才門檻,覆蓋所有外來人口。
負擔重 地方財政力不能支
戶籍制度改革最終要實現城鄉公共服務的均等化,還需要社保、財稅、土地政策等一系列改革配套。在實際操作中,很多城市不愿意放開戶籍還有現實的考慮,主要就是因為地方財力難以承擔農民工市民化的高成本。
有測算稱,一個典型農民工市民化(包括相應的撫養人口)所需的公共支出成本總共約8萬元左右。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經濟學家辜勝阻不久前對湖北省六個三線城市進行了調研,他認為農民工市民化有六項成本,包括隨遷子女教育成本、醫療保障成本、養老保險成本、民政部門的其他社會保障支出、社會管理費用和保障性住房支出。
廣東省的一位地方官員告訴記者,雖然國家和各省均出臺了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和方案,但對于承擔基本公共服務的地方政府來說,服務需求越來越多,財政上的壓力越來越大,而國家和省級財政稅收政策沒有調整,各省的政策存在差異,無法對接。要將龐大的外來人口全部納入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統籌范圍絕非易事,即使是北京、上海、廣州等經濟發達財政充裕的城市也難以承擔。
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主任李鐵認為,一次性將外來人口全部改成城市戶籍人口,不僅對地方財政形成較大壓力,也將會出現人口倒掛情況。因此,戶籍制度改革應分期分批實施,重點解決長期舉家遷徙,在城鎮就業多年有穩定居住條件的居民。促使他們通過戶改在就業和居住地落戶。與此同時,對于沒有解決戶籍的居民,應先通過縮小公共服務差距解決農民工市民化問題。
在李鐵看來,像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根本沒有辦法進行戶籍制度改革,因為它們集中了全國最好的資源,福利基本上接近于發達國家了。對于中國的一個城市,要解決戶籍,同時要解決含在戶籍上的公共福利,意味著政府的支出一定會向這方面傾斜,會使原來的居民福利受到很大的影響。
有專家認為,深化城鎮化配套改革需要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政府企業和個人之間構建多元化的成本分擔機制。比如應該建立“人錢”掛鉤機制,即根據各城市吸納農民工定居的規模,每年定向給予財政補助,以激勵城市吸納外來人口。
記者了解到,備受關注的“國家中長期新型城鎮化規劃”中,作為地方財政重要來源的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標準有望會進行改變。未來我國財政轉移支付分配規模將一改之前以戶籍人口認定方式,更多考慮常住人口因素,根據常住人口規模進行認定,以做到根據地方實際行動真正合理分配公共資源。
安居憂 進城農民難舍土地
30多年前的城鎮化發端于農民從土地的束縛中解放出來,由此出現了全世界最大規模的人口流動。在新型城鎮化推進過程中,土地制度改革仍是關鍵因素。
一些在北京、深圳打工的農民工接受采訪時對記者說,由于不清楚未來土地政策的變化,他們對于在城市里安家仍心存后顧之憂。
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蔡昉認為,在缺乏穩定的定居預期的情況下,外出的農民工不敢轉讓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更不愿意放棄已經閑置的宅基地,造成在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下,土地的生產和生活利用率卻有所下降。
經濟學家厲以寧曾表示,在推進城鎮化過程中,土地確權要先行一步。他甚至認為,土地確權堪比另一次“土改”。
事實上,土地確權被看作保障農民土地財產權利的基礎性工作。通過確權,農民能夠拿到依法登記、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宅基地使用權證,獲得更加穩定的預期,在城鎮化過程中真正能夠“走得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