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企業兼并重組,企業并購貸款期限將從5年延長至7年。昨日,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銀行業化解產能過剩會議上表示,將支持銀行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開展并購貸款業務,合理確定并購貸款利率,同時將并購貸款期限延長至最多7年。
他表示,產能過剩是目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其中有些產能過剩是由于布局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由于采用技術落后造成的,而解決這類問題的方法之一就是通過兼并重組,推動企業技術升級和優化產業布局。因而在化解過剩產能的大背景下,銀行業要支持企業兼并重組,助推整合一批產能。
早在2008年,銀監會即出臺《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允許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對并購重組企業發放并購貸款,以滿足日益增長的并購融資需求。但事實上,雖然各商業銀行都開展了相關業務,但由于客戶資源儲備不足,限制條件較多等原因,并購貸款市場并未如預期活躍。
對此,昨日尚福林透露,銀監會將支持銀行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開展并購貸款業務,合理確定并購貸款利率,同時將并購貸款期限由5年延長至7年。鼓勵銀行采取銀團貸款方式,合理分散信貸風險,加大對企業兼并重組的支持力度。(記者 孫超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