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4月13日電 (魏薇)銀行再度收緊個人外匯買賣業務。13日,工商銀行官方發布《關于個人外匯買賣及外幣兌換業務相關安排的通告》指出,自北京時間6月12日0時起,工商銀行暫停個人外匯買賣業務新客戶簽約及全部交易品種的開倉交易。
中新經緯注意到,早在2021年,包括工行在內的多家銀行宣布暫停或調整個人外匯買賣業務。業內人士認為,此次工行暫停個人外匯買賣業務新客戶簽約或是考慮到外匯存在波動風險。
調整個人外匯買賣業務,不影響個人結售匯
工商銀行在公告中稱,自4月17日0時起,該行關閉個人外匯買賣業務電話銀行和工銀E投資渠道。客戶可繼續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渠道辦理業務。同時,自6月12日0時起,該行暫停個人外匯買賣業務新客戶簽約及全部交易品種的開倉交易,持倉客戶的平倉交易不受影響。
不過,工行亦強調,本次該行僅調整個人外匯買賣業務,不涉及個人結售匯業務。個人結售匯業務可正常辦理。
據工商銀行官網介紹,外匯買賣是該行為客戶提供的不同外匯之間買賣的投資交易產品。僅指一種外幣與另一外幣的買賣交易,不包括涉及人民幣的個人結售匯。
來源:工商銀行APP
“外匯買賣業務指的是拿一個外幣品種去交易另外一個外幣品種。”工商銀行的客服人員介紹,外匯買賣業務對投資者的風險等級必須滿足C3、C4、C5其中之一,并且在做該交易之前需要進行金融市場業務產品適度評估,評估結果合適才能進行辦理。
同時,上述公告強調,調整生效后,為滿足資金賬戶內外幣資金互相兌換的需求,自6月13日7時起,客戶在簽署《中國工商銀行外幣兌換交易協議》《中國工商銀行外幣兌換產品介紹》(下稱產品介紹)及《中國工商銀行外幣兌換交易規則》后,可通過該行營業網點、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渠道辦理“外幣兌換”業務。如未簽署,則無法辦理外幣兌換業務。上述文件僅于首次辦理時簽署,后續無需重復簽署。
多家銀行已宣布暫停
中新經緯注意到,2021年已有多家銀行宣布暫停或調整個人外匯買賣業務。
2021年7月16日,工商銀行發布了《關于調整賬戶外匯業務的通告》表示,將于8月15日對賬戶外匯業務規則和交易系統進行調整。自2021年8月15日起,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為進取型(C5)的客戶可繼續在我行辦理賬戶外匯業務,并對交易起點、持倉限額、業務停辦等新增要求。
2021年7月27日,招商銀行公告稱,“自8月23日起,我行將根據新版協議文本,暫停個人雙向外匯買賣業務的新開倉交易功能,客戶將無法新發起開倉交易,原有交易平倉不受影響。”還指出個人外匯期權業務即日起停止發售新產品。
招商銀行還在公告中表示:“考慮到外匯市場風險較大,我行未來將進一步從嚴限制個人雙向外匯買賣業務,若您有個人雙向外匯產品持倉余額,請保持關注并做好倉位管理,適時降低持倉余額。”
2021年8月30日,華夏銀行發布公告稱,將于12月1日起,暫停個人外匯買賣業務,恢復時間另行通知。8月31日,華夏銀行又對上述公告進行了澄清聲明,聲明稱,“為升級優化技術系統,自12月1日起,華夏銀行將暫停辦理個人外匯買賣(外匯兌外匯)業務,業務恢復時間將另行通知。個人結售匯業務不受影響,可正常辦理。”
對于此次工行調整個人外匯買賣業務的原因,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在接受中新經緯采訪時指出,其一是外匯買賣本身業務獲客量不高,參與的人很少,該業務對于工行這么大體量的金融機構來說,比較雞肋。其二是外匯買賣有很多合規風險,在外匯波動期間,也容易被海外對沖基金利用,外匯買賣本身是一種投機品,當前中國對個人外匯兌換本身有一定限制,所以這方面合規壓力不小。其三是投資人合規性進一步趨嚴,暫停新開戶是此類業務或是考慮到外匯存在波動風險。
中新經緯在上述產品介紹中看到,風險揭示中包括了政策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系統風險、合規風險、不可抗力及突發事件風險、業務暫停和停辦風險以及其他風險。尤其是市場風險,其指出,“受全球相關外匯市場影響,如外幣兌換交易價格發生不利波動,可能導致客戶受到損失,假如客戶買入的幣種貶值,客戶損失為目前匯率相較于發生交易時匯率的貶值程度,貶值程度越高,客戶損失越大。”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中新經緯分析稱,外匯產品、商品期貨、金融衍生品等產品,是風險較高的投資品種。以往部分銀行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缺失,營銷宣傳中并未充分揭露投資風險。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充分暴露出相關問題。商業銀行調整外匯、貴金屬等業務相關政策,提高交易門檻,是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具體舉措,是非常必要的。
董希淼指出,外匯產品、商品期貨、金融衍生品等高風險投資,對投資經驗和風險承受能力要求較高,不適合普通投資者。對于普通投資者,如果沒有豐富的投資經驗和較強的風險承受能力,不建議參與外匯交易等高風險投資活動。金融管理部門建立合格投資者制度,督促金融機構做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金融機構應持續做好風險評估、檢測和提升等工作,建立并落實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確保相關業務行穩致遠。(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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