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4月14日電(記者梁曉飛)為有效防范化解煤礦系統性重大安全風險,山西省應急管理廳日前下發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強化監管執法,嚴格管控煤礦采掘接續緊張。
2021年下半年,山西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排查、檢查發現,部分煤礦存在采掘接續緊張問題或采掘接續緊張潛在風險。
通知要求,煤礦企業要加強對礦井開拓煤量、準備煤量、回采煤量的動態管控,嚴禁數據造假;強化生產合理布局,嚴禁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強化重大災害治理,嚴禁擅自縮減災害治理時間,降低災害治理標準,減少災害治理措施等行為;注重科技賦能,杜絕靠人海戰術提高產量。
煤礦上級公司發現煤礦存在采掘接續緊張有關情形時,要主動調整生產經營指標和考核指標,督促煤礦落實限產或停產措施;堅決杜絕明知煤礦采掘接續緊張,仍然下達不切實際的產量考核指標或相應的經營考核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