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程丹
期貨和衍生品法草案將在本周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迎來第三次審議。按照慣例,期貨和衍生品法有望在本次會議審議通過后正式發布,期貨和衍生品市場將迎來“基本法”。
近年來,我國期貨和衍生品市場法治建設不斷加強,但現行的相關法規制度體系位階不高,與我國期貨、衍生品市場的現狀和下一步發展要求不相符。出臺期貨和衍生品法,是穩定交易者預期,規范和促進期貨市場健康發展的需要,也是與國際市場更好銜接,促進對外開放和強化風險管理的必要舉措。
本輪期貨法立法早在2013年啟動,歷時較長,涉及改革內容較多。從法律名稱的修改,將期貨法修改為期貨和衍生品法,到不斷完善規則,設定合理的交易規則、披露規則、交割規則、在極端場景下撤銷特定時段交易的緊急處置權,來監控監測市場風險特別是系統性風險。立法者和監管者既要尊重市場,也要維護市場;既要提升市場化、法治化和國際化水平,為期貨行業的改革發展提供法律依據和支撐,增強改革的穿透力和時效性,也要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強化全方面的風險應對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此前二審時,期貨和衍生品法草案曾向市場征求意見。總體來看,草案邏輯清晰、內容簡練,是一部表達友好型的法律,“疏”“堵”結合為期貨市場和衍生品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法治保障。一方面,主動適應實際需要,規定了比較完善的期貨交易相關制度,如持倉限額、套期保值、交易者實際控制關系報備、保證金、當日無負債結算等制度,保障改革的有序推進;另一方面,對監管機構防范系統性風險,建立健全期貨市場監控監測制度,打擊違法交易行為作了規定,在推進期貨業創新發展的同時,在制度層面防范化解風險,堅決防止出現系統性風險。隨著期貨和衍生品法的發布,以期貨和衍生品法立法框架和原則為指導,后續部門規章、自律規則等制度體系也將不斷完善,以夯實期貨市場法治建設基礎,提升依法治市能力和水平。
可以預期,期貨和衍生品法的出臺將推動我國期貨和衍生品市場的法治化,保護合法、打擊非法,推動期貨和衍生品行業的健康發展,使其更好地發揮價格發現、風險管理和資源配置的功能,使金融可以在更高層次上服務好實體經濟和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