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澎湃新聞從浙江省義烏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了解到,近期,該市發布了《關于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疫情期間,繳存人本人及配偶在義烏市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住房,支付租金確有困難的,提取額度從原定的“12個月內本人及配偶提取總額最高不超過12000元”調整至“12個月內本人及配偶提取總額最高不超過24000元(每月2000元)”。目前每12個月可以申請提取一次。中心將加快系統開發,逐步實現住房公積金租房按月提取。
《通知》稱,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緩繳住房公積金或者降低繳存比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按規定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期限最多不得超過1年。需要繼續緩繳或降比的,應在期滿前30日內重新辦理。
另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需要借款人自行申請,而未經中心認定通過的,仍然視為逾期。
義烏市住房公積金2021年年度報告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末,義烏市公積金繳存總額189.79億元,比2020年末增加15.56%;繳存余額63.38億元,同比增長10.75%。
在公積金提取方面,2021年提取額19.4億元,同比下降10.23%;提取額占當年繳存額的75.94%,比2020年減少0.84個百分點,截至2021年末,提取總額126.42億元,較2020年末增加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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