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薌逸
12月1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印發《關于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個人養老金制度,《通知》明確,擴大實施范圍、優化產品供給、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完善領取條件和辦法、加強綜合監管、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要點速覽:
1.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均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2.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范圍從36個先行城市(地區)同步擴大到全國。
3.豐富產品種類。在現有理財產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和公募基金產品基礎上,將國債、特定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范圍。
4.增加領取情形。參加人患重大疾病、領取失業保險金達到一定條件或者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請提前領取個人養老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