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郭冀川)2月2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提出要求,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管理協同,落實汽車生產企業生產一致性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和召回管理,進一步規范汽車生產企業OTA升級活動,提升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安全水平,維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促進新技術規范應用,推動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介紹,《通知》包括總體要求、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與召回管理、強化汽車軟件在線升級活動協同管理、保障措施四個部分,以及三個附件。
《通知》強調統籌發展和安全,明確汽車生產企業需落實生產一致性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和召回管理,進一步規范汽車生產企業OTA升級活動,提升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安全水平。
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與召回管理方面,《通知》明確提出企業要依據《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與技術指南》,加強能力建設和產品安全設計,對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及OTA升級活動開展充分的測試驗證。細化產品準入與召回管理要求,補充增加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和OTA升級信息有關技術參數,納入產品準入和生產一致性管理。《通知》還提出深化汽車安全沙盒監管,健全事件事故報告與研判機制,以及加強產品認證服務和管理。
強化汽車軟件OTA升級活動協同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加強對企業OTA升級活動監督管理,要求企業健全安全保障能力,規范OTA升級備案。強化OTA升級活動分類管理,明確不涉及產品主要技術參數變更、涉及技術參數變更、涉及汽車自動駕駛功能(3級及以上駕駛自動化功能),以及消除汽車產品缺陷、實施召回等的OTA升級活動分類管理要求。兩部門建立OTA升級活動備案信息共享機制,強化管理協同。
保障措施方面,《通知》提出強化企業生產一致性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落實,規范企業營銷宣傳行為。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監督檢查通知落實情況,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同時,兩部門組織有關技術機構加強新產品、新技術管理監管技術研究,推進有關標準規范制修訂,夯實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