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巖松:
你的建議呢?
馬光遠:
如果說我們真的要建立契約經濟,要維護市場的這種契約精神的話,那個毫無疑問,我們說目前出現的,所謂的“房鬧”本身應該說是違背基本的契約精神的,你沒有認識到你的行為本身為此你應該承擔的風險的話,那么我們說你是一個沒有完全責任能力的人,我想每一個人簽約的時候都是有責任能力的。但是我們同時看到,有一個什么情況,我們現在的很多這種新房銷售是一個期房銷售,就是說你還沒有拿到房子呢,你已經交錢了,這個交錢以后你是1月份買的,別人4月份買的,你1月份買的還比別人4月份買的每平方多了4000塊錢,這個對很多人講都是不合理的,所以我們講到,一方面我們要遵守契約,我們也應該看到目前的期房銷售已經走到了一個盡頭。
白巖松:
我明白您的意思,就是要改規則。
馬光遠:
對。
白巖松:
突然要話鋒一轉,我們是不是別被別人給裝在里頭,為什么呢,《中國青年報》的曹林說,業主的“房鬧”多數可能是無理取鬧,他根本得不到法律的支持,鬧幾下可能后來就散了,最怕的是房地產商們的房鬧,他們可能借業主的鬧而綁架政府的調控,當然他們通過制造輿論等等。馬光遠先生,您覺得存不存在這樣的一種可能,“房鬧”的出現,會不會影響政府的房地產調控的堅決執行?
馬光遠:
“房鬧”有三種情況,其實從2008年的時候,這個房價開始下跌的時候就有“房鬧”,“房鬧”一種是地方政府叫一幫人去鬧開發商,因為怕開發商降價,當年萬科[簡介 最新動態]的很多地方就遭遇這么一種情況。第二種就是開發商慫恿業主去鬧,也就是說你出來鬧事以后,把事情鬧大以后,地方政府會出面來救市,這也是一種策略。第三種就是我們平常見到的業主真的自己來鬧,我們不擔心業主自己鬧,因為業主自己鬧的話,按照我們目前的這種規則本身是很好解決的,我們擔心是前面兩種鬧,一個是地方政府去鬧開發商,一個是開發商鼓動一些業主鬧。
白巖松:
沒錯,好的,馬先生時間的原因就到這兒,提出這一點呢,正是要引起我們足夠的警覺。(中央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