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國家旅游局副局長王志發指出,在已審批的12家國家旅游度假區中,多數沒有按旅游度假區的功能去建設,很多出現了畸形發展,形成了以房地產項目為重點的發展模式,有些失去了度假區的功能,“房地產綁架旅游的現象比比皆是。”
5月9日,國家旅游局綜合協調司司長張堅鐘在2012年國際旅游財富峰會上也表示,旅游地產正在成為從其他行業撤出的游資的新出路。
記者在西雙版納調查采訪發現,無論是旅游居住配套,還是度假公寓、產權酒店、分時度假酒店,甚至高爾夫球場、主題公園等,這些所謂的旅游地產背后幾乎清一色都是房地產開發商,而鮮有旅游類企業的身影。
云南財經大學城市管理與資源環境學院院長張洪向本報表示,由于旅游資源豐富和市場需求巨大,目前云南旅游地產在整體上并不算過剩,但是否應該在近期或者短期內集中上馬這么多項目,仍值得商榷。
云南省方面對此已有所警惕,云南省政府正在醞釀出臺旅游用地的節約集約利用評價指標體系,探索旅游產業用地新方式。
目前,云南省國土廳積極探索的旅游產業用地新方式包括:征租結合、只轉不征、只征不轉、既征又轉等。旅游生態用地方面,可能允許農民將農用地以轉包、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參與旅游項目開發。旅游建設用地允許農村以合法的集體建設用地通過出租、出讓、作價出資或入股、合作、聯營等方式參與開發經營。
參與上述評價指標體系編制的張洪說:“其實,景觀生態用地和基礎設施配套用地不一定非要采取征用的辦法,也可以和當地村民合作等方式合作。”
該評價指標體系在通過國家有關部門驗收后,有望于下半年以云南省政府文件的形式出臺。(第一財經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