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承諾為妻子購買一套房產,婚后卻不能兌現,夫妻雙方為此爭執不斷,丈夫甚至一度引發心肌梗塞入院治療。出院后,丈夫靈機一動,竟想到假辦房產證向妻交差,自以為可以蒙混過關,孰料,等來的卻是法律的審判。昨日,記者從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獲悉,涉案男子梁某因涉嫌偽造國家證件罪被提起公訴。
丈夫購假證落網
現年45歲的梁某系廣州本地人,2011年年初,他與香港籍的妻子王某結婚。婚前,梁某曾向妻子許諾:婚后一定會為其在廣州購買一套房產。未曾料想,婚后不久,梁某生意遭遇滑坡,受經濟條件所困,他一直未能向妻子兌現承諾。為此,夫妻兩人經常為此發生爭吵。而梁某本身患有比較嚴重的心臟病,在妻子的長期不斷施壓以及自己的愧疚交加之下,終于引發了心肌梗塞,幸而送院搶救及時才沒有危及生命。
出院后,梁某不勝其煩,終于想出了一招解決方法,他打算找人偽造一個假的房產證送給自己的妻子。去年3月,梁某在東圃大馬路附近,花140元向一名在街頭制作假證的男子購買了一本偽造的房產證,并填上了其妻子王某的個人信息。當晚,梁某就把偽造的房產證交給妻子王某。由于王某是香港人,對內地房產證不辨真偽,她信以為真,將該房產證收藏在衣柜里面。從此,王某歡天喜地,梁某耳根清凈,事情似乎有了一個圓滿的結局。
在制作假證的10天后,王某在朋友的建議下,將梁某給她的房產證帶到天河區房產交易中心進行查詢。由于該證件造工粗糙,登記信息也是虛假的,因此被房產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員發現并報警,王某遂被帶往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同日,梁某也被抓獲歸案。
檢方建議:從輕處罰
房產證屬于國家機關頒發的證件,本案中梁某有償購買偽造的國家機關頒發的房產證,其行為顯然觸犯了《刑法》相關規定,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如果罪名成立,或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經辦檢察官告訴記者,本案移送到天河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后,考慮到被告人梁某的目的僅是為了維護家庭和睦穩定而瞞騙妻子,并且偽造該房產證后亦未利用該證件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主觀惡性與社會危害性較小,故檢方建議法院對梁某從輕處罰。(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