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建立長效機制”的一項當仁不讓的重要措施,昨日,“杭州房產稅或10月后亮相”的傳言出現在公眾視野。消息稱,杭州版房產稅最早將于今年10月份后出臺,稅率較此前的版本翻倍,但征收范圍仍不包括存量房屋。
業內解讀稱,若不涉及存量,無疑向社會傳遞一個明確信號:政府只動增量。而距離“開征”之日尚有兩個月,在杭州這個“風暴眼”,會否像上一次準備開征二手房交易20%個稅后,出現3月份那樣的瘋狂搶房潮,再次推高一輪房價呢?而這樣的推漲會波及多廣,是否再次陷入“越調越漲”的怪圈,這確實是一個令人憂心而難以回避的話題。
如今,“房產稅不能用來降房價”的觀點已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上海、重慶兩地的房產稅試點也確實未拉住房價上漲的步伐。可以想象,在投資性需求已經被限購等諸多行政手段擠壓的如今,房產稅的加碼在短期內只能給購房者加上一個包袱。
目前,房地產市場調控方面的“建立長效機制”屢見報端。住建部官員也在公開場合指出,改革應推進房地產稅的征收,逐步提高房地產稅占地方政府稅收的比重,使地方政府的精力從招商引資向提高城鎮人居環境轉移。在此表態中,房產稅是手段,而非目的。
而在網傳“長效機制”的草案之中,金融、土地制度等改革還將陸續有來。比起以往“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西醫式治療方式,“長效機制”更像是一個中醫方子,房產稅雖是一味副作用不小的藥,若與其他幾味藥配合得當,自然會逐漸見效。不過,光是房產稅這一味藥都已“難產”數年,后續諸多改革措施的推進力度難測,希望“長效機制”不要讓病態的市場等太長。(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