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做好住房需求調查,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
不少一線城市也已相繼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加強監管,將保障房的空置率與開工率一并納入政績考核。其中廣州推行“扣分法”,將“房源空置情況”作為對區住房保障工作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對于空置超過3個月以上的房屋,會調整分配方案,避免保障房閑置。
在加強監管力度的同時,不少專家認為,保障房制度設計本身也亟待進行調整。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唐鈞看來,政府應更多地通過盤活市區內的存量房來實現住房保障。
“從城市管理的角度看,人為地將低收入群體聚集到一起居住,并不理想。”唐鈞認為,廉租房常常被規劃在市郊偏遠位置,治安情況也相對較差,淪為“貧民區”的可能性增大。另外,由于多數保障房地址偏遠,服務業不發達,提供的就業崗位有限,容易形成“睡城”。“目前國外城市類似新建保障房的政策已經讓位于更易實施的住房補貼政策。”
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房地產基礎領域課題組測算:到2015年我國城鎮常住人口將實現戶均1.08套房,將會出現數量更加充足、租金更加穩定的租賃房源,從而使政府具備從實物性建設為主向租金補貼為主轉變的物質基礎。
“政府可以通過中介組織,利用各種優惠政策,盤活城里空置的二手商品房,組織起廉租及公租房市場。政府再以專項補貼的辦法保證低收入家庭能如期交房租。”唐鈞說。實行貨幣補貼后,保障對象選擇余地大大增加,在保障方式上比實物型住房更加公平,不僅保障對象更容易退出,也可以最大程度減少尋租空間和政府的管理成本。
對于那些已經定下的保障房建設計劃,唐鈞也提議不妨換個規劃方式。“空置率高低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保障房規劃是否合理。城市的本質是市民的生活,城市規劃實際上是規劃城市社會,而不是單純地規劃房子、道路。我們的規劃在做經濟論證、環境論證之前,其實更應該做社會論證,去保障房對象中調研,讓他們告訴決策者應該規劃什么樣的社區。”(陸婭楠 李清新)
延伸閱讀
保障房ABC
●何為保障房
保障性住房來源于保障性安居工程,2011年國務院《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中指出保障性安居工程分為三類:一是租賃方式提供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二是以售賣方式提供的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三是以危舊房改造方式建設的國有工礦區、林區、牧區、林場、墾區、煤礦棚戶區改造住房。這三類住房都享受不同程度的政府資金、土地的補貼。其中前兩類通常被稱為保障房。
●保障房面向誰
廉租房是以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賃給低收入家庭,只租不售,其所有者為國家,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沒有產權,是非產權的保障性住房。
經濟適用房是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在取得完全產權前,只能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閑置、出借。
限價房是限地價、限房價的商品住房,它是按照政府和開發商約定價位出售給中等收入家庭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住房。
公共租賃房提供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
●保障房何時走入百姓生活
1998年,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各地開始興建經濟適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