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9月10日訊(記者 殷萍) 5年前就被城管部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并要求限期拆除的違章板房,如今依然存在,并以每間2萬元的價格出售。近日,有市民向記者反映,黃島新區心怡苑小區里違章板房多年未拆除。
9日上午10點多,記者來到心怡苑小區,在業主張先生的帶領下來到了1號樓的北面。“這里本來全是停車位,2009年,房地產公司在西邊的位置建起了板房。”張先生說,這些板房都是臨時性的建筑,長達5年一直未拆除。“房地產公司前兩年還把板房當儲藏室賣給業主,每間兩萬元。”張先生說。
記者看到,此處共有34間板房,每間約五六平方米,里面幾乎都存放著業主的物品。據業主劉女士說,其實只有很少幾位業主花錢買了板房,大多數業主沒有出錢,但依然將板房當作儲藏室使用。
隨后,記者電話聯系了青島新怡苑房地產有限公司,該公司幾名工作人員帶著小區的總平面圖來到了現場。工作人員介紹,他們公司開發的項目通過了規劃部門的審批,沒有任何問題。在他們出示的平面圖中,則沒有任何關于板房的標注,只有設計的車位。“我們有相關手續,不過都已經存檔了。”工作人員稱,手續一時無法拿出。
中午12點,記者先前聯系的城管工作人員趕到了現場,此時房產公司的工作人員早已離開。仔細察看現場后,城管三中隊的李隊長稱此處板房系違章建筑。“我們在2009年11月12日對青島新怡苑房地產有限公司下達過《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限期拆除。”李隊長說,違章建筑需要由小區所在的辦事處來拆除,而他們當時已經給原膠南市開發區管委發過相關的函。在李隊長出具的處罰書上,記者看到,要求房產公司5日內拆除,并處以12萬元的罰款。隨后,記者聯系到黃島新區開發區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此事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