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以次充好、偷工減料、“豆腐渣”工程以及權力尋租等痼疾,今后將在法律層面受到更嚴厲的打擊和約束。近日《廣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辦法明顯加強了對建設資金的管理、對建設材料質量的監管以及對違法違規行為和責任人的懲處力度。而日前,廣州市市長陳建華曾在公開場合指出工程建設領域最易產生腐敗,已經有部分官員因此而出事。
辦法要求,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使用的建筑構配件和主要建筑材料、設備進行監督管理。可利用混凝土質量追蹤和動態監管系統、工程質量檢測信息化系統,采用混凝土試件植入芯片技術、混凝土生產投料數據實時采集技術、建筑材料送檢二維碼技術等信息化監管手段,將各方的質量行為納入監管。
辦法要求,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建立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和不規范行為公示制度,依據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當事人主觀過錯大小等因素進行分類管理,對在質量檢查、質量監督、事故處理和質量投訴處理過程中發現的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施工圖設計審查、工程質量檢測等單位的不良行為和不規范行為進行核實、記錄,并在網上公示。不良行為的公布時間為行政處罰決定做出后7日內,公示期不少于6個月。不規范行為的公示期不少于1個月。
意見提交途徑
請于10月18日前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反映或提交。
1.登錄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http://.gzlo.gov),通過網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見”欄目提交;
2.郵寄至廣州市府前路1號4號樓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處(郵政編碼:510032);
3.傳真號碼:83125287;
4.電子郵箱:gzlfgc@126">gzlfgc@126">gzlfgc@126">gzlfgc@126">gzlfgc@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