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日前草擬了《關于加快推進我市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并征求社會意見建議。根據《意見》,廣州將通過對農村零散、閑置、低效的建設用地的整治和歸并,優化城鄉用地結構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過實施復墾落實農民安置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進一步提升土地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計劃到2016年,全市建成高標準基本農田68萬畝以上;到2020年,建成高標準基本農田100萬畝以上,實現耕地資源的數量管控、質量管理和生態管護“三位一體”。
綜合整治后新增農用地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原土地使用者享有優先耕種的權利。實行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農民可依權屬獲得流轉收益。而在綜合整治范圍內,農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更可給予一次性貨幣補償或等價置換商品房。(記者賴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