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農業廳昨日向本報回復稱,他們在調查時發現確實有部分分散種植戶給葡萄使用“催熟劑”,目前農業廳就此下發專項檢查通知,對違規生產企業和經營者嚴肅查處。
省農業廳昨日向本報回復并表示感謝,該回復稱,接到本報記者的反映后,他們于7月20日組織相關人員對長安區灤鎮上聯村、下聯村、紅廟村和戶縣沿山公路的幾個葡萄種植區就“催熟劑”使用問題進行了專項調查。調查發現,部分分散種植戶為增加果實著色和提前上市,在葡萄即將成熟前局部使用“催熟劑”。而標準化、規范化和管理水平較高的葡萄園及套袋葡萄則不使用“催熟劑”。
目前,群眾使用和市場流通的標明具有催熟功能的產品主要為水溶性肥料,含大量氮、磷、鉀元素及中微量元素鈣、鎂、鋅、硼等,正確合理使用可以促進葡萄等果品膨大、增甜、著色、提高品質,適當早熟,對人體無害。若超量使用或不按規定使用,會影響產品口味及品質。
對此,該廳專門下發了《陜西省農業廳辦公室關于開展植物生長調節劑和水溶肥料專項檢查的通知》,組織各地對植物生長調節劑和水溶肥料進行專項調查,主要檢查植物生長調節劑產品是否取得農藥登記、標簽和農藥登記核準內容是否相符、產品質量是否合格,水溶肥料產品是否辦理肥料登記,包裝袋、標簽所標注的內容是否與登記證內容一致,是否有農藥功效宣傳內容、是否標注含有農藥成分添加物等。要求各級農業部門對發現有違規行為的,按照《農藥管理條例》和《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生產企業和經營者嚴肅查處。(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