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常規》發布
昨日,廣東省人社廳會同省衛計委正式發布《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常規》,促使醫療機構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有效減少“小病大看”,避免醫療資源浪費。
記者現場看到,《診療常規》包括住院、門診、門診大病三大部分,共29章、62萬字,收編了廣東省近三年來常見、多發的400種疾病。
“以前有些參保人一過來就要求住院。”海珠區第一人民醫院醫保辦科長金國明昨日對記者表示,此次發布的《診療常規》能給出很好的指導作用,到底哪些病能住院,哪些病門診需要做什么檢查都列得清楚。
廣東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廖新波昨日在會上指出,《診療常規》容易操作,科學性強,而且嚴謹,出院指征和入院指征都作出了概要說明。
接下來,省人社廳將會同省衛生計生委組織《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常規》全面實施事宜,屆時將在全省所有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廣泛應用。 (記者何穎思 通訊員粵仁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