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西日報》報道 廣西區物價局日前公布:2013年第一批集中定價藥品最高零售價格已于近日執行。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藥品政府定價辦法》和《藥品差比價規則》及《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定價藥品目錄》等有關規定,經過成本審核、價格調查、價格公示等程序,廣西區物價局研究制定出2013年第一批集中定價藥品最高零售價格,已于今年11月10日開始執行。
據了解,該批定價藥品涉及74個品種,其中西藥30種,中成藥44種,共260多個劑型。
編輯點評:施行藥品最高零售價,是政府對藥品價格管理的一種舉措,也是調控藥品價格的一種方式,旨在讓藥品價格更趨合理性。因此,在藥品最高零售價的制定上,要充分了解藥品的研發、制售成本及利潤率,并充分考慮市場因素,既要防止藥價虛高,增加群眾看病負擔,也要制止藥價過低,避免廉價藥從市場消失,同時要確保藥品定價的透明度。透明度越高,越能促進藥品最高零售價制訂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只有這樣才能贏得各方的理解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