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安徽省蕪湖市南陵縣黃塘初中亂收費設立“小金庫”問題
該校自2004年以來就設有“小金庫”,資金主要來源:一是收取學生補課費、資料費、考試費、學籍保籍費、借讀費等;二是收取學校師生服務部及食堂租金和社會各界的贊助費等。學校校務班子成員及年級組長共14人組成理財小組,對“小金庫”進行集體管理,資金和賬目由該校財務經辦員盛某某統(tǒng)一保管。為逃避上級部門對“小金庫”的清理,該校理財小組將2008-2009學年和2010-2011學年“小金庫”帳目銷毀。據可查帳目統(tǒng)計,2004年至2011年6月,該校“小金庫”累計收入資金5921719.49元,結余資金為449393.76元。2009年,學校財務經辦員盛某某和校長張某某分別挪用公款30萬元和15萬元。
經調查核實,南陵縣紀委、南陵縣人民法院決定,并依照有關程序,給予張某某撤銷黃塘初中校長職務、開除黨籍處分;盛某某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三年,并開除黨籍。
7.遼寧省沈陽市雨田實驗中學跨區(qū)域補課問題
2012年2月1日,雨田實驗中學(全日制民辦初中)北一路校區(qū)初三年級400余名學生在學區(qū)校長的組織下,前往鞍山市異地補課。
經調查核實,沈陽市教育局決定,并依照有關程序,撤銷雨田實驗中學校長張某某職務,取消其“沈陽市民辦教育優(yōu)秀工作者”稱號;將違規(guī)補課校區(qū)校長徐某某及集團副校長劉某某辭退;取消雨田實驗中學“沈陽市民辦教育優(yōu)秀學校”稱號,對該校違規(guī)行為全市教育系統(tǒng)通報批評;責令改組學校領導班子。
8.江西省上饒市第二中學違規(guī)收取資料費、補課費問題
該校2012年春季學期違規(guī)收取高二年級729名學生每人教輔資料費360元、補課費465元,共計532000元,由年級主任指定教師代管并存入個人帳戶。
經調查核實,上饒市教育局決定,并依照相關程序,給予上饒市第二中學校長周某某行政警告處分;責成學校寫出深刻檢查,在全市教育系統(tǒng)進行通報批評;責令上饒市第二中學全額退回違規(guī)收取的資料費和補課費。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