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園活蹦亂跳 午休離奇猝死
3歲男童猝死幼兒園被判賠十萬元
今年3月14日,年僅3歲的小毅在幼兒園午休時,離奇猝死,本該像很多孩子一樣在父母懷里撒嬌邀寵的他,不得不與父母陰陽相隔。12月3日,佛山高明法院對外公布,事發幼兒園未對小毅的病情變化盡到高度謹慎注意義務,一審判決其賠償10萬元給小毅的父母。
午休過后撒手人寰
3月14日一早,小毅在爸爸的護送下,活蹦亂跳地跑進位于高明區更合鎮的合水幼兒園。合水幼兒園是一家由私人出資興辦并在2011年建成的民辦幼兒園,是目前更合鎮僅有的一家區一級幼兒園。小毅在這個幼兒園的小一班就學。
然而,當日下午2時30分許,小毅的爸爸崔先生接到幼兒園電話通知:“小毅正送往醫院搶救!”10多分鐘后,崔先生和家人趕到醫院時,小毅已經被宣告死亡。
小毅的班主任回憶,當天中午,她到學生睡房去叫學生們起床穿衣服,但小毅未起來。她便與保育員一同叫小毅起床,小毅卻仍未有反應,此時,倆人觀察到小毅面色異常、嘴唇變黑,于是立即通知園長。幼兒園馬上派車送小毅去合水醫院進行搶救。醫生為小毅檢查時發現其已經呈死亡狀態。后雖經搶救,小毅仍然撒手人寰。
事發兩日后,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受小毅家人委托,鑒定小毅的死亡原因。4月6日,該中心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結論為:小毅符合在小腸節段性出血、化膿性扁桃體炎及肺間質炎癥反應的基礎上猝死。
家長質疑管理疏忽
孩子離奇死亡,親人們悲慟欲絕之余,質疑合水幼兒園存在管理疏忽的漏洞,導致孩子錯失搶救良機。他們認為,幼兒園環境、辦學條件是造成孩童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將幼兒園告上法庭,向幼兒園索賠57萬元:其中死亡賠償金47萬元,精神損失費10萬元。
小毅的父親崔先生表示,家長將小孩托管給幼兒園之后,雙方就形成了托管關系,幼兒園有義務保障小孩的安全,小孩在托管期間睡午覺猝死,幼兒園應承擔全部責任。而且幼兒園在管理人員的配備上也不完善,本來按規定一個保育員只能看管25個小孩,但出事時幼兒園里只有一個保育員,看管著36個小孩,違反了規定。另外,該保育員還是無證上崗。
崔先生還認為,小孩出事時趴著睡,口鼻都捂在被窩里,幼兒園沒有及時糾正過來,未盡到監管責任。另外,園方沒有配備醫療人員,導致出事后搶救不及時。
幼兒園稱已經盡責
而幼兒園負責人梁女士則認為,小孩是基于自身的疾病原因死亡的,這在法醫鑒定報告里寫得很清楚,幼兒園并沒有什么責任。梁女士說,本來出事之后,基于同情和人道主義,幼兒園愿意付10萬元給小孩家長,但家長不同意。
案件庭審時,當法官詢問雙方是否愿意調解時,幼兒園拒絕調解。梁女士稱,法院最后認定幼兒園該負什么責任,幼兒園就承擔。
梁女士稱,保育員無證上崗和孩子趴著睡都不是導致孩子死亡的原因。她表示,幼兒園的保育員非常優秀,在該幼兒園干了6年,非常盡職盡責,本身還是兩個孩子的媽媽,有著豐富的經驗;假設是趴著睡造成的死亡,那也是家長的責任,因為小孩來幼兒園之前,從嬰兒時期就形成了趴著睡的習慣,幼兒園在短時間內根本無法糾正過來。另外,小孩是猝死,在幼兒園的監護過程中沒有任何跡象,無法察覺,因此幼兒園的監護沒什么過錯。(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