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等五部委印發了《關于大力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意見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編辦、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編辦、發展改革委、財務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發展農村義務教育,辦好農村學校,關鍵在教師。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務院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國發〔2012〕 41號),加快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城鄉一體化義務教育發展機制,從根本上解決農村教育發展的突出問題,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扎實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各地要把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作為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戰略任務,擺在重中之重的戰略地位,分步扎實推進,為農村教育的改革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探索建立嚴格準入、能進能出的教師管理新機制,教師地位待遇顯著提升,優秀師資來源充足,補充渠道暢通,崗位交流制度化,結構不斷優化,專業水平明顯提高,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到2020年,建立起較為完善的準入嚴格、管理規范、保障有力的農村教師隊伍建設長效機制,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數量充足、配置均衡、城鄉一體、結構合理、樂教善教、穩定而充滿活力的高素質農村教師隊伍。
二、探索建立農村義務教育教師補充新機制。繼續實施并逐步完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力推進各?。▍^、市)實施地方特崗計劃,探索建立吸引高校畢業生到村小、教學點任教的新機制。全面實行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制度,加強省級統籌,規范招聘程序和條件,逐步建立農村教師補充新機制。全面實施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嚴把農村教師入口關,嚴禁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進入教師隊伍。
三、編制配備切實保證農村學校師資需求。逐步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小學編制標準,對農村邊遠地區實行傾斜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對寄宿制中小學、鄉鎮中心學校、民族地區雙語教學學校、村小及教學點、山區湖區海島牧區學校等實施特殊師資配備政策。按照國家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要求,補足配齊農村音體美、英語、信息技術、科學課程等緊缺學科教師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同一縣域內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可以互補余缺,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使用本地區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農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
四、多渠道擴充農村優質師資來源。進一步完善部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政策,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鼓勵支持地方結合實際實施師范生免費教育制度,為農村學校定向培養補充“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素質教師。擴大實施“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和“服務期滿特崗教師免試攻讀教育碩士計劃”。采取定向委托培養等特殊招生方式,擴大雙語教師、音體美等緊缺薄弱學科和小學全科教師培養規模,在師范生免費教育和“特崗計劃”中向音體美教師傾斜。依托現有資源,加強少數民族地區雙語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建設,每年培訓一批少數民族雙語教師。
五、大力促進農村教師專業發展。繼續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加強農村教師國家級示范培訓,積極探索農村教師遠程網絡培訓的有效模式,為農村義務教育教師建立網絡研修社區。加強音體美、科學、綜合實踐等農村緊缺薄弱學科課程教師和民族地區雙語教師培訓。支持農村名師名校長專業發展,造就一批鄉村教育家。研究完善符合村小和教學點實際的職務(職稱)評價標準,職務(職稱)晉升向村小和教學點專任教師傾斜。推動各地結合實際,規范建設縣(區)域教師發展平臺。(教育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