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的校車將會有更多的“特權”,同時,違規的校車也將面臨更為嚴厲的處罰。經過1年時間的準備,《銅川市校車安全管理辦法》昨日提交市政府常務會審議,若順利將于近期頒布實施。該《辦法》明確校車須配備隨車管理員,管理員一旦發現駕駛人飲酒、校車超員、超速等行為,可制止校車開行。
副駕駛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
今年3月,一位名姓賈的學生家長給銅川市市長寫了一封信,反映他的孩子乘坐的校車經常超載,導致部分線路蹭車、亂坐,甚至兩個座位要坐四個孩子。
這位家長反映的問題,在新的《辦法》里有著明確的要求。自備校車學校和校車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車駕駛員超員、超速駕駛校車;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校車運載學生過程中,禁止除駕駛員、隨車管理員以外人員乘坐。
同時,《辦法》明確規定載有學生的校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橋以及冰雪、泥濘道路行駛,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辦法》要求校車須配備隨車管理員,管理員除了全程照管學生,引導、指揮學生上下車外,一旦發現駕駛員醉酒后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超速等情況,可制止校車開行。 (華商報 記者 靳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