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教授表示,材料中提到的8篇論文中有1篇沒見過,其余的都有印象。他認為,列舉的涉嫌剽竊部分“確實很相似”。其中一篇2005年發表的英文會議論文已有定論,第一作者是他所帶的博士生,到日本室蘭大學交流學習一年,寫了這篇文章。“第二作者是實際指導他的日本教授,我是第三作者,把我的名字署上可能出于尊敬吧。該生做論文急于求成,抄襲了部分內容,2006年日方發現,兩校進行溝通,本校對該生進行了延期畢業處理”。
有3篇被指剽竊論文的第一作者為趙峰(化名),尹教授和學院的付冬梅教授都有署名。尹教授說,趙峰是他名下的博士,一直跟著付冬梅教授做研究。所發文章送他看過,但因非自己的研究領域,他沒細摳內容,覺得“應該沒問題”。
4.院長稱有連帶責任
“老師對于學生的研究有指導責任,學生出于尊敬,會在自己的論文上把老師名字署上,署導師名的文章也更容易發表。”尹教授說,列舉的論文多數發表在業界并不知名的刊物上,對教師評職稱而言“都不算數”。
尹教授認為論文有大段的雷同文字“不合適”,“如果研究中出現的現象與前人研究類似,應該經過自己的理解,用自己的語言去描述,引用別人的描述應該注明出處。”他說,一直反復向學生強調不能抄襲,但仍有學生寫作不夠嚴謹。
尹教授說,學術期刊會組織專家對論文進行審讀,但專家不可能對每個細分領域都精通,也不可能看過所有的早先資料,因此未必能發現論文中的抄襲現象,所以有剽竊嫌疑的論文會被刊發。
尹怡欣坦承,盡管他不是被指剽竊論文的第一作者,但他“有連帶責任”。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