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朱恢軍 賀瑾)近日,柞水縣制定出臺了《柞水縣教育質量綜合評價細則及獎勵辦法》,科學設置考核指標,采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平常性檢查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辦法,每學年對學校進行一次全面考核。
采取學校領導班子評議、教職工民主評議、學生和家長參與相結合的辦法,堅持一學年一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發放、評優評先和職稱評聘的重要依據。每年設立高中教育質量獎勵資金30萬元,義務教育質量獎勵資金30萬元,幼兒教育和職業教育質量獎各10萬元,用于對提高教學質量先進單位的個人以及教育書記、教育鎮長、優秀校長、優秀教師的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