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內兩年前發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因師生雙方在賠償問題上未能達成一致,學生最終將教授告上法庭,法院已先后兩次開庭審理。
昨日,記者了解到事情原委。2011年5月,童芳在趕往教室上課途中,被駕車的張凱教授撞倒。張凱表示,如果受傷,他會負責。
醫生診斷稱,童芳的腰、骶、臀受到了神經源性損害,她開始返回老家休學治療。2012年2月,童芳返校上課。家人提出醫藥費、誤學費等5萬元的賠償,張凱不能接受。
經兩人所在的信息與安全工程學院協調,張凱支付一部分費用。但由于在賠償上一直不能達成一致,并且童家認為張教授后來對此事態度消極,童芳今年8月把張教授告上了法庭,提出總計108萬元的賠償。
張凱認為,事情發生后自己盡了責,也在努力通過購買的機動車保險理賠。按照目前童芳的十級傷殘鑒定,不可能支付那么高的賠償。
“對于撞人一事100%承認,目前正常范圍內看病的錢已給付到位了。”張凱說,由于童家在醫治過程中有許多自主行為,而且不愿根據鑒定意見調解,現只能走法律程序。
張凱昨日接受采訪時坦言,這是一起正常的交通事故,理應通過合法合理的程序進行。自己作為大學教授,承受了較大的壓力,對于不合理的要求肯定不能接受。
受理此案的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法院已先后開庭兩次。童芳現在湖北省人民醫院治療,希望對傷情重新進行司法鑒定。(記者陳誠 黃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