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美國聲稱隨時可以對敘利亞目標發動軍事打擊。這一系列舉動的起因就是,美國總統奧巴馬堅持認定敘利亞政府在戰爭中使用了化學武器。那么,究竟什么是化學武器?它具有怎樣的特點和危害?就相關問題,中央臺記者采訪了軍事科學院研究員王曉彬。
化學武器起源于一戰,當時有“終極武器”的稱號
化學武器是一種極具實戰價值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威力僅次于核武器。由于其獲取的技術門檻較低,殺傷破壞力較強,一般被稱為“窮人的原子彈”和無聲殺手。
王曉彬指出,現代意義上的化學戰和化學武器,應該從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算起。1914年10月,德軍和法軍在戰場上開創了使用刺激性毒劑的先例,標志著化學武器正式走向歷史的舞臺。從歷史上來看,化學武器取得了空前的戰場效果,所以,當時有人把化學武器叫做“終極武器”。
化學武器雖殺傷力強,但也有致命弱點
據測算,化學彈藥的殺傷效率是高爆性彈藥的2.3倍。其次,化學武器具有多效性。使用不同的毒劑品種,通過呼吸道中毒和皮膚滲透中毒等不同的生理反應,可以產生不同的戰略戰術效果。同時,化學武器還具有大面積的殺傷和滲透效應,可以使地域內的大面積目標或是隱秘目標,產生中毒效應。另外,化學武器具有生物的專一性,它只殺傷生物,而不損壞建筑物和技術裝備。
王曉彬強調,化學武器也有致命的弱點,它的使用嚴重受制于氣象、地形、地貌、時間、天候等自然條件。在一戰中就出現過意外,由于風向的突然變化,本來自己一方施放的毒氣云團,反而襲擊了自己的陣地,造成了致傷事件。
縱觀歷史,人類使用化武有過慘痛教訓
王曉彬介紹,化學武器曾在戰爭中被大量使用,給人類造成過非常慘痛的教訓和災害。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交戰雙方使用了約54種化學戰劑,造成了約130萬人的直接死亡。日本在侵華戰爭期間,使用化學武器達2000次以上,造成近10萬中國人死亡,化學武器的遺毒至今仍然沒有肅清。
美國在越戰中也使用過植物殺傷劑,還有催淚劑,造成越南居民150多萬人中毒,3000多人死亡,500多萬公頃的土地和森林被污染。兩伊戰爭中,伊拉克至少對伊朗發動過200余次化學武器襲擊,大量使用了芥子氣和神經性毒劑,造成了伊朗大量人員傷亡。鮮為人知的是,當時,伊拉克薩達姆政權使用化學武器的行為,曾得到美英等西方國家的默許和幫助。實際上,化學武器最開始的生產使用都是由西方國家引起的,所以西方國家有生產、儲存和運用化學武器的原罪。
聯合國安理會擁有對化武使用的處罰權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是國際社會第一個全面禁止、徹底銷毀化學武器的多邊條約。目前,該條約已經成為全球不擴散體制和國際裁軍活動的一個典范。
該條約的主要內容就是要求各締約國禁止使用、生產、購買、儲存和轉移各類化學武器,銷毀本國境內或丟棄在別國領土上的化學武器,拆除所有化學武器生產設施,或將其轉為他用。條約要求各締約國,提供有關國家的化學武器庫、武器裝備及銷毀計劃的詳細信息。公約還規定了任何擁有化學武器的國家應該在10年之內,全部銷毀其所擁有的化學武器及生產設施。
王曉彬認為,特別值得關注的是,公約明文規定,如發現違反公約的行為,公約執行理事會可要求成員國予以糾正,給予懲罰或制裁。如情況特別嚴重,將化學武器用于戰爭,或是殺傷平民等,可提交聯合國安理會,及聯合國大會進行處理。從公約的規定可以看出,對于此次敘利亞境內發生的化學武器襲擊事件,最終決定權和處罰權在聯合國安理會手中,所以,有關證據和調查結果應該上報安理會進行綜合評估。如果敘利亞確實使用了化學武器,懲罰的措施一般包括經濟制裁、武器禁運等,但一般不包括武力打擊等以暴治暴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