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24券網”曾在上海被消費者投訴。據媒體報道,今年1月王小姐在“24券”團購網上團購了某餐廳的餐飲代金券,有效期到2月底。但王小姐前去該餐廳消費的時候,被餐廳告知因為沒有收到錢,所以該代金券無法使用。而王小姐回家后致電“24券”客服電話要求退款,客服人員卻表示,退款只能退到王小姐在“24券”的賬戶上,無法退還到王小姐的銀行卡上。
據當地媒體報道,“24券網”客服人員稱,按公司規定,顧客團購后72小時之后確實無法退還到王小姐的銀行卡中,只能退還到“24券”賬戶中。媒體就此認為24券網的這種做法嚴重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公平交易準則。
后來經過協調,“24券”團購網已經為王小姐辦理了全額退款。
團購要先評估風險
記者就團購糾紛中的法律問題,采訪了著名打假維權人王海。王海告訴記者,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團購網站規定的退款只能打到網站賬戶上,屬于單方制定的無效格式合同,是“霸王條款”。消費者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到工商部門投訴舉報,也可到法院打官司。
王海指出,目前團購網站存在的種種糾紛,有的屬于合同違約行為,有的則屬于消費欺詐行為。比如消費者在網站上參加了名牌手表的團購,實際買到的卻是假名表,這肯定是一種欺詐行為,商家應該予以雙倍賠償。又比如,消費者團購了餐廳的套餐,但因為網站和餐廳沒有溝通好,超出了餐廳的實際接待能力,導致后來的顧客被餐廳拒絕,這就屬于合同違約,消費者可以要求網站賠償相應損失。
“不能為了貪便宜就隨便參加團購,”王海提醒道,消費者團購前,最好要先評估一下團購活動的風險,對團購網站的經營狀況有所了解。如果大量團購,應先到電信局的網站或者工商局網站,查詢網站的注冊信息,看其有沒有相應的資信和能力。
異地團購更需小心
王海還建議消費者盡量不要參與異地團購。“維權成本很高,因為電子商務沒有票據,消費者需要對網頁進行公證保存,做一次公證可能就要花費千元以上,加上往返異地的交通費用,維權費用就更高了。”許多消費者也是因為參與的團購消費金額較低,即使遇到不公正的對待,也因維權成本太高,而放棄了正當的維權。
東城法院民事法庭的法官趙婧雪審理過團購糾紛案件,她也提醒消費者要先考察一番再參加活動。“應盡量選擇知名度高、口碑好的大企業的團購活動,正規團購網站所提供的服務比小網站更有保障。”必要時,消費者需要保留相應的憑證,即對交易的網頁頁面進行保存。如果在訴訟中被告認可這種證據,也可不用經過公證。
“其次,消費者對于所要團購的產品不能只關注外表,更要考察商家是否有對于產品的詳細信息的描述,若商家對于產品信息含糊其辭,交代不清則應該提高警惕。”趙婧雪法官認為。
法官還指出,消費者在團購時應仔細分析團購力度和優惠度。有些網站雖然打著團購的旗號,而且折扣誘人,但這里面還藏著許多貓膩,最常見的就是拉高商品單價,再進行打折,如此團購后的價格,很可能實際并未比該商品的原價低,甚至還有可能比商場、專賣店的折扣小。(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