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參議院全體會議27日表決通過《新型流感對策特別措施法》。這部法律規定了新型流感暴發將給社會帶來嚴重危害時,日本中央和地方政府應該采取的危機管理措施。此前它已在眾議院通過,因此即將生效。
根據這部法律,在新型流感暴發時,日本中央政府可發布為期不超過2年的緊急事態宣言并劃定相關區域。發布緊急事態宣言后,為了防止流感擴散,都道府縣知事可提出減少居民外出、學校停課、不再使用人員集中的設施等針對個人行動的限制措施。
法律還規定,地方政府在醫院不足時建設臨時醫療設施,可強征土地和建筑物,還可以要求企業轉讓或征用藥品、食品。如果土地所有者或企業違反上述規定,可處以30萬日元(約合3710美元)以下的罰款等。此外,該法還規定可用公費對全體國民進行預防接種,日本中央和地方政府可以提前制定行動計劃。
這部法案是日本政府3月9日在內閣會議上通過后提交兩院表決的。在表決前,眾參兩院的內閣委員會分別在補充決議中督促政府“盡量把對私人權利的限制控制在最小限度”、“緊急事態宣言要在征求專家意見后慎重發布”等。(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