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點評涉及的大部分問題,蘋果公司并未正視和進行有效改正”,消協組織今天再“啃”蘋果,中消協聯合全國副省級以上消費者協會(委員會),再度點評蘋果維修合同中的不公平格式條款。
6月19日,中消協與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江蘇、山東6省市消協(委員會)聯合發布了《蘋果維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點評意見》,并通過勸諭、會談、參與檢查等各種方式,敦促蘋果公司修改問題條款。近日,蘋果公司回函提供了修改后的《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以下簡稱《條款》),并在其官方網站予以公布。
消協發現,原來點評的問題中有關三包期內可使用翻新件的條款,被修改為適用“消法”的規定;有關運輸損壞不能免費維修,也進行了刪除。
修改后的《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主要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部分條款內容違反法律規定,二是一些規定不明可能損害消費者權益。為此,中消協聯合全國副省級以上消協繼續發布點評意見。
中消協和全國副省級以上消協共同勸諭蘋果公司,依法糾正違反中國法律、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做法,“漠視消費者權益的企業,不僅會招致消費者的反感和反對,最終還會失去巨大的中國市場。”
問題一
更換舊件歸公司
財產不容自處分
《條款》第4條:“如果維修不屬于保修范圍,……蘋果將保留被更換的零件或產品作為其財產,同時更換的零件將成為您的財產。”
消協點評:在三包期內,經營者免費維修是其法定義務,即使為消費者更換了新的零部件,也并不能改變原有被更換零部件歸消費者所有的事實,被更換下來的零部件依法仍應歸消費者所有;蘋果公司則無權自行收回。
問題二
零件90天無缺陷
責任承擔公司定
《條款》第5條:“如果維修不屬于保修范圍,蘋果保證:除非蘋果另有規定,用于維修您產品的所有零件在九十天內不存在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如果違反,您可以將產品退回維修網點。為提出保修申請,您必須自費將您的產品發回至提供維修服務的網點。”
消協點評:蘋果公司有關90天內不存在缺陷的期限規定違背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應屬無效單方聲明。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維修不屬于保修范圍,蘋果公司在違約的情況下,應當對不限于運輸費、交通費、通訊費、誤工費等消費者支出的合理費用予以賠償。
問題三
送修產品受損害
只賠維修更換費
《條款》第6條:“蘋果及其關聯方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承擔因提供維修而導致或根據任何其他法律理論所產生的任何特殊、間接、附帶、衍生損失……如果任何產品在蘋果保管期間損壞或丟失,或者因維修而導致任何其他損害或損失,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蘋果的責任僅限于受損產品的維修或更換費用。”
消協點評:該條款大大減輕和免除了蘋果因自身過錯可能承擔的民事責任,排除了消費者的主要權利,違反了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該條款無效。對于因維修、保管不當造成的所有損失,蘋果公司都應承擔賠償責任。
問題四
公司有權來維修
數據保密無能力
《條款》第6條:“……在您將您的產品送交維修前,您應該備份您的數據……如果任何產品在蘋果保管期間損壞或丟失,或者因維修而導致任何其他損害或損失,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蘋果的責任僅限于受損產品的維修或更換費用。”
消協點評:蘋果公司在提示消費者加強數據保護的同時,對于在維修服務中獲得的消費者數據負有保密義務。蘋果如果想要對數據進行保密,可以采取措施并有一定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