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看到,在網購火爆的同時,網購產生的糾紛和投訴日趨增加。今年淘寶“雙11”、“雙12”促銷后,不少網民反映,有的賣家在打折前抬價,“打折”有名無實;有的網民抱怨,高峰期下的單子發貨慢、送貨慢,甚至一個月還收不到。還有許多初次網購的人遭遇圖片與實物不符、商品質量差、退換貨難等問題,網購熱情受到打擊。
網絡購物是個新生事物,其發展過程不光靠自己“單打獨斗”,它的不斷完善離不開相關行業的發展以及監管的跟進。
過去,大多數快遞公司的業務范圍只局限在一、二線城市。而今,三、四線城市乃至大量縣城也包括在快遞范圍內,有的快遞公司還有了自己的飛機、火車等交通資源,發貨的效率大大提升。過去,網購支付存在一定的風險,讓人不敢輕易網購。而隨著網絡銀行等電子金融服務的不斷完善以及電子商務監管的不斷完善,商業銀行接連推出口令卡、電子優盾、手機校驗碼等手段,網絡交易安全性不斷加強。
今后,促進網購持續健康地發展,同樣需要跳出網購本身,加強第三方的監管,引導消費習慣,以此化解矛盾,呵護好這一消費新模式。
一方面,有關部門應針對網民的投訴熱點完善監管。網購也是消費,應和傳統消費一樣,保護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對網店的商業行為予以規范,使“誠信”成為準則。但這種規范應立足于讓網購有更好的發展,而不是簡單地規定“這不許做”、“那不許做”。
另一方面,和傳統消費不同,消費者是網購興起的決定因素。促進網絡購物發展,不僅要在市場監管上做文章,更應當在引導消費習慣、增強網購知識上下功夫。
從前信息技術只應用在商品的生產環節,隨著快遞業、網上銀行、第三方交易系統的興起,信息技術逐漸向下游消費環節延伸,而今已經實現了對商品經濟全流程的全覆蓋。網購的興起,正是經濟社會信息化程度加深的表現。但消費者的互聯網信息技術水平參差不齊,不少網民的電子交易知識不足,使得“網購陷阱”頻頻得逞。國家亟須加大包括互聯網技術、電子金融安全在內的網絡購物知識的宣傳普及力度,增強網民的防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