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4日)下午,因未經授權擅自在網站播放大型美食紀錄片《舌尖上的中國》,新浪被海淀法院判決向原告央視國際網絡有限公司賠款7萬元。
據了解,央視國際訴稱,《舌尖上的中國》是一大型美食類紀錄片,為7集,每集50分鐘,自2011年3月開始拍攝,2012年5月14日在中央電視臺“CCTV-1”綜合頻道黃金時間首播。
作為中央電視臺的網絡傳播中心及中央電視臺官網,央視國際網絡有限公司訴稱已獲中央電視臺授權,獨占享有該紀錄片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然而,原告發現新浪網未經許可,擅自向網友提供該視頻內容的在線點播服務,并在網站紀錄片首頁推薦和展示該片。新浪公司的前述行為,嚴重侵犯了央視國際對該片享有的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新浪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80萬元。
對此,新浪辯稱,新浪曾和央視國際相關的一家公司商談取得授權,后因該片權屬發生變化,故新浪未取得相應授權。在接到央視國際的通知后,新浪已經將該視頻立即下線,已將損失降到最低,故不同意央視國際的訴訟請求。
海淀法院審理認為,《舌尖上的中國》由一系列有伴音的畫面組成,包括了導演執導以及攝像、配音、配樂、剪輯等大量前期創作和后期處理,屬于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根據該片片尾署名情況,在新浪未提交相反證據的情況下,法院確認中央電視臺為該片的著作權人。央視國際根據《授權書》,取得該片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有權對新浪公司提起侵權之訴。
現有證據表明,新浪未經許可在其網站上提供了該紀錄片的在線播放服務,侵犯了央視國際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故判令新浪賠償央視國際經濟損失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