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傳統謠言相比,網絡謠言危害更大。傳統謠言傳播受地域和時間限制,網絡謠言則會在極短時間內爆炸性擴散。如果網絡謠言得不到有效治理,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治理網絡謠言已成為民心所向、大勢所趨。
治理網絡謠言是一項系統工程。應打破各自為政、單打獨斗局面,既強化網絡謠言治理職能部門應急時的統一決斷權,又保證各組織機構日常運作,調動多種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加強協同管理。
完善協同管理的法律制度。讓守法者暢所欲言,讓謠言惑眾者寸步難行,這是互聯網法治昌明、文明進步的標志。應以法律為基礎,構建、完善協同管理的相關規范。按照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為懲治利用網絡實施誹謗等犯罪提供明確的法律標尺。進一步加強相關配套法律的“無縫對接”,使與互聯網信息管理相關的法律與民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銜接,完善法律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完善網絡誹謗的責任追究機制,做到違法必究。
強化協同管理的權責體系。政府、企業、公民都是治理網絡謠言的責任主體。應明確政府、社會、網絡運營企業、信息傳播生產主體等的責任與權利,構建以政府為核心的網絡謠言治理機制,確保各方都能依照法律承擔相應職責。各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務必相互配合、加強監督,及時監控網絡謠言,披露事實真相,壓縮謠言傳播空間。整合網絡運營企業、網絡信息來源單位的信息資源,嚴把網絡信息核準關。
培育協同管理的社會力量。治理網絡謠言應走群眾路線,培育協同管理的群眾基礎和社會力量,形成良好的輿論生態環境。保護群眾的網絡表達參與熱情,保障公民的網絡監督權。加強網絡公民道德建設,逐步推進網絡實名制,加快誠信體系建設,倡導誠信上網、理性上網,引導公民形成正確的網絡倫理觀念與網絡行為規范。注重發揮社會組織的整合、協調作用,整合社會資源,搭建共同治理網絡環境的平臺和載體,匯聚網絡正能量。暢通表達渠道,使社會各階層的訴求都能在網絡上合理合法地表達出來,收到斷謠言、凈網絡、興言路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