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布魯塞爾4月1日電(記者張兆卿)歐盟委員會4月1日提出一項法規修訂方案,提議在新的乘用車和廂式貨車二氧化碳減排目標方面,給予歐洲汽車制造商更靈活的排放合規選項。
歐委會當天發布的新聞公報說,修訂方案提議的靈活性措施將允許汽車制造商在2025年至2027年內,不按年度審核而是以這3年的平均二氧化碳排放水平來衡量是否達到減排目標。此舉將使車企在個別年份排放超標時,仍可通過其他年份的超額減排來平衡。
按現行規定,未能通過年度二氧化碳排放審核的車企將面臨巨額罰款。歐委會表示,修訂后的措施將有助于保障汽車行業在清潔轉型方面的投資能力。
這一方案還需得到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批準。歐委會呼吁歐盟立法機構盡快就修訂方案達成一致,以確保為汽車制造商及投資者提供可預見性和確定性。
今年3月初,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在一場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于近期提交針對歐洲車企二氧化碳排放標準法規的修訂方案,這將為汽車行業提供更多緩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