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拘留所里,兩名被監管人員拿著《拘留人員學習手冊》在學習
6月18日,全省公安監管場所對社會開放工作正式啟動,省公安廳要求:全省看守所在今年6月底前力爭達到15個所對社會進行開放,9月底前將有40個看守所對社會開放,12月底前設施建設、裝備配備達到二級以上等級標準的、三級以上看守所將全部對社會開放,凡已對社會開放的看守所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活動;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從7月1日開始,二級以上的必須開展對社會開放工作,年底以 前,三級以上的行政監管場所,符合條件的也要開展對社會開放工作。
單位申請,有組織地參觀
監管場所對社會開放工作對象包括: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司法機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學校、律師協會、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組織的人員,以及新聞媒體記者,被監管人員家屬等有關單位及個人向公安監管場所提出參觀申請,經主管公安機關批準后,持有效證件或團體介紹信,有組織地到所參觀。公安監管場所定期向家屬公布開放日的時間,組織被監管人員家屬入所參觀,召開座談會、警民懇談會等,向家屬介紹被監管人員在所內的生活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
監管場所對社會開放工作的內容包括:公安監管場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被監管人員的拘室、收容室 、活動室、教育室、閱覽室、會見室、提詢室、醫務室、心理咨詢室、職業技能培訓場所和餐廳等基礎設施和功能用房;被監管人員一日生活作息、學習、文體活動、伙食 、醫療等情況;對被監管人員開展教育矯治的工作情況;依法保障被監管人員合法權益的情況;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規定可以開放的內容。
參觀獲準程序是:有關單位及個人向公安監管場所提出參觀申請,經主管公安機關批準后,持有效證件或團體介紹信,有組織地參觀。
首批開放的15個看守所
西安市看守所、雁塔區看守所、未央區看守所、臨潼區看守所、寶雞市眉縣看守所、咸陽市秦都區看守所、渭城區看守所、銅川市看守所、渭南市華縣看守所、延安市宜川縣看守所、榆林市靖邊縣看守所、橫山縣看守所、安康市旬陽縣看守所、漢中市寧強縣看守所、商洛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