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文章:假如摩的司機真的曾經當過書記
■張念貽
新聞提示
摩的司機李俊名為躲避檢查,讓女乘客楊玲玲下車,楊還沒抱下自己四歲半的孩子,摩托車就已離開。楊報案后,警方全城堵截,截獲李俊名。調查得知,李俊名曾是商州區三岔河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2006年退了下來后,在外打工。
假如摩的司機李俊名沒有撒謊,按照網上流行的說法,堪稱“史上最牛摩的司機”了。但遺憾的是,李俊名在懷揣大量“中共商州區委組織部文件”的同時,“為在西安尋找活路方便私改文件”,冒名“麻街鎮黨委書記”,不僅引起警方質疑,也讓自己有口難辯。
事實很簡單,是真是假,結果今日就會揭曉。但是,假如李俊名沒有撒謊,果真是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退下打工,干起了摩的司機的營生,還真的叫人五味雜陳了。李俊名說:“都是虛榮心害的,我受黨教育多年,真不該這樣做。”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飯,沒有從官位上撈得任何資本,退下來后毅然選擇打工謀生,至少說明李俊名是廉潔的,是值得同情的。但話分兩頭說,一碼歸一碼,既然城市規定摩的載客影響交通安全,屬于非法營運,那么無論是誰,都必須遵循。
假如摩的司機李俊名真的當過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至少應該具備一定的能力和水平,而非兩頂官帽之下生存能力都異常欠缺,這就難免叫人質疑了。在這起偶然事件之中,李俊名到底是玩游戲還是叫委屈,都無關緊要,因為在政策和法律面前,人人都具有平等的權利。
盡管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搖身變為摩的司機似乎叫人五味雜陳、難以釋懷,但是說謊與造假都必須付出應有的代價,這是無可爭議的事實。三秦都市報(晁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