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調查高價撈尸過程
長江大學相關人士證實,為打撈遇難學生遺體支付3.6萬元
去年10月24日下午,長江大學15名學生在長江寶塔灣河段為救落水少年,3人溺水。本報記者對此進行采訪調查,并于當年11月5日刊發了《“見死不救”背后的撈尸生態》,報道打撈公司索要高額費用撈尸,其過程與張軼所公布的全套照片相互印證。
事發當日,提出高額“撈尸費”、稱“只撈尸體不救活人”的,是打撈公司老板陳波,他索要高額打撈費,甚至還提出見錢后才撈尸。
事發時在現場的一名長江大學老師介紹,湊錢湊了1個多小時,其間多名學生跪求陳波救人,但兩艘打撈漁船靜待陳波命令。后來,湊了4000元錢,交給了陳波。得到陳波允許后,漁船上的王守海開始打撈,此時已是下午3點半,離發現學生溺水已過1個小時。
目擊者拍攝的照片時間顯示,下午3時30分左右,學生陳及時的遺體被打撈上岸。學生何東旭遺體被打撈出水面時,岸上的陳波還在和長江大學的師生談判,稱收一個人的錢,才會將一具遺體撈上岸。
在師生第二次交出2萬元錢后,何東旭的遺體被打撈上岸,此時天色已暗,船主王守海提出漁網破了要修,要歇會兒。
在場的群眾和長江大學師生仍在哀求陳波,但陳不為所動,電話告知王守海暫停打撈。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后,陳波同意最后一具遺體的打撈價格定為1.2萬,但需先見錢后撈人。
下午5點半過后,陳波拿到錢。此后,方招的遺體被打撈上岸。
長江大學宣傳部部長李玉泉曾向媒體證實,錢分三次給的,第一次給了4000元,第二次2萬元,第三次1.2萬元,共3.6萬元。(黃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