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社三亞9月16日電 (記者 張蔚然)記者16日從此間召開的全國法院量刑規范化改革工作會議上獲悉,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從10月1日起在全國法院全面試行刑事案件量刑規范化改革,目的在于進一步規范量刑活動,規范法官裁量權,同時將量刑納入法庭審理程序,引入量刑建議,增強量刑公開性與透明度。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熊選國表示,量刑規范化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在現行刑罰制度比較粗放、法定刑幅度較大、裁量空間比較大的情況下,讓法官的量刑越來越公正和精細,確保量刑公平公正。
作為改革的指導性文件,《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以及《關于規范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將于10月1日起全面試行。《量刑指導意見》明確了未成年犯、未遂犯、自首、立功等14種常見量刑情節對基準刑的調節幅度,選擇了常見、多發的交通肇事、故意傷害、搶劫、盜竊、毒品等15種犯罪進行規范。熊選國說,《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統一了量刑方法和步驟、量刑情節適用標準,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民眾反映強烈的“同案不同判”的問題。
熊選國說,量刑規范化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從實體方面和程序方面著手,雙管齊下。在實體方面,改變傳統的“估堆式”量刑,明確量刑的方法和步驟;將量化引入量刑機制,確立“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量刑方法,統一法律適用標準,規范法官裁量權。在程序方面,引入量刑建議;改變以往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混為一體的做法,將量刑納入法庭審理程序,建立和完善相對獨立的量刑程序。通過制定量刑指導意見和量刑程序意見,達到統一量刑標準,規范量刑程序,保障量刑公正的目的。
熊選國表示,量刑規范化改革試點結果表明,試點前與試點后的量刑情況總體上保持平衡,沒有大起大落。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王其江表示,試點工作開展以來,試點法院刑事案件上訴率、抗訴率、上訪率普遍大幅度下降,當庭認罪率、調解撤訴率、退贓退賠率、當庭宣判率和服判息訴率明顯上升,有力推動了社會矛盾化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