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穩定物價,中央政府開出涉及16個方面的“藥方”,主要措施為加大農產品供應和降低流通成本。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數日前即透露將出臺應對物價上漲的措施,昨日國務院正式發布關于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
通知稱,自7月份以來,以農產品為主的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快,價格總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鄉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負擔。
中央政府此次穩定物價和保障中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的措施涉及16個方面,穩定物價則主要從保障農產品供應、降低流通成本以及價格監督方面入手,并重申“菜籃子”市長負責制。
《通知》還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在今年11月底前將貫徹落實本通知的情況報告國務院。國務院將組織督察組赴各地調查了解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和市場物價情況。
穩定物價“國條”
●大力發展農業生產
●穩定農副產品供應
●降低農副產品流通成本
●保障化肥生產供應
●做好煤電油氣運協調工作
●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
●繼續落實規范收費的各項規定
●積極穩妥推進價格改革
●規范農產品經營和深加工秩序
●加強農產品期貨和電子交易市場監管
●健全價格監管法規
●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價格壟斷執法
●完善價格信息發布制度
●落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
●建立市場價格調控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措施內容
【能源保障】各地不得隨意拉閘限電
《通知》要求,煤炭主產區政府要組織好煤炭生產,尤其是安排好元旦、春節期間的生產,不得干預煤炭外運。煤電雙方要銜接好2011年度電煤供需合同,煤炭行業要加強自律,保持價格穩定。石油企業要增加柴油產量,保障市場需求。各地區要確保城鄉居民生活和企業正常生產的電力供應,不得隨意拉閘限電。
【社會保障】學校保持食堂價格穩定
《通知》要求,各地區要根據實際情況,對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按照隸屬關系,增加對大中專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學生食堂補貼,各大中專院校要保持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基本穩定。
對各級政府批準的收費項目,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收費標準。
【蔬菜生產】城市擴大速生蔬菜生產
《通知》要求,切實加強蔬菜種植基地和蔬菜大棚建設,南方省區和有關蔬菜主產區要抓好冬季蔬菜的生產,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給予必要的支持;各地尤其是城市政府要擴大速生蔬菜生產規模,增加越冬蔬菜供應。加強冬季糧油生產田間管理。完善糖料收購價格政策和利益共享機制,穩定榨糖企業生產。
【蔬菜運輸】鮮菜運輸車免通行費
《通知》要求,完善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費公路對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通行費;少量混裝其他農產品以及超載幅度在合理計量誤差范圍內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比照整車合法裝載車輛執行;將馬鈴薯、甘薯、鮮玉米、鮮花生列入綠色通道品種目錄。各地區要進一步規范和降低集貿市場攤位費和超市進場費。
【市場干預】重點打擊惡意囤積
《通知》要求,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的行為納入價格監管范圍,增強處罰的針對性,加大處罰力度。強化價格監管力量,重點打擊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變相漲價以及合謀漲價、串通漲價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惡性炒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