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記者了解,辦案人員在搜查羅亞平的辦公室時,發現了很多他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這些證件都是羅亞平通過土地經營中心,以辦理手續需要身份證明材料為由,直接從當事人手中騙取的,最終成為羅亞平的作案工具。
羅亞平采取假補償的方式,利用手中這些身份證直接從土地經營中心騙取動遷補償款,而實際上身份證的主人毫不知情。除了以個人的名義外,羅亞平居然還利用集體的名義騙取動遷補償款,2005年4月她便以前甸鎮二道村漢族六組的名義,直接騙取了50余萬的補償款。
從2005年3月開始,羅亞平單單利用假補償的方式,冒用12個人的名義便從土地經營中心共騙取補償款1000余萬元。
有了他人的身份證,除了可以冒用他人名義騙取動遷補償款外,還可以私自賣掉補償給動遷人的門市房。對于那些配合城市規劃,早已完成動遷的人,羅亞平并沒有及時交付用來補償的門市房,而是在未經房主授權的情況下私自出售這些房屋。
2007年6月,羅亞平便將本應補償給劉玉珍和洪來英的,位于順城區碧海馨居小區5、6、7、8號,面積為924.42平方米的門市房賣掉。其所得的賣房款277余萬元人民幣,除去支付給劉玉珍的107萬元外,其余的170余萬元便據為己有。
利用假補償和侵占他人的補償房的手段,身為國土局長的羅亞平2007年便擁有多達22套的房產。這些房產都在撫順市區,遍布華南花園、格林書香苑和銀河灣等高檔社區,光是房屋市值就接近上千萬元,其中豪華裝修和昂貴家電還未算在其內。(華商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