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此次調整對象為,2010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含按照國發[1978]104號和陜勞社發[2002]77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企業退職人員)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100%退休金的老工人,下同),從今年1月1日起,全省138萬企業退休人員將調整提高基本養老金。
昨日,“全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視頻會議”上傳出好消息,省人社廳公布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具體方案,此次調整幅度略高于全國標準。
哪些人受益
2010年12月31日前辦理手續的企退人員
省人社廳廳長鬲向前要求,確保我省今年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月底前發放到位。
此次調整對象為,2010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含按照國發[1978]104號和陜勞社發[2002]77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企業退職人員)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100%退休金的老工人,下同),從今年1月1日起,全省138萬企業退休人員將調整提高基本養老金。
此次養老金調整分為普調(普遍調整養老金,即全體退休人員)和政策傾斜(此類人群在享受普調后,再進一步增加)兩部分。
特殊規定
工作較早者設保底數
對參加工作較早的退休人員將設置保底數。本次調整后,對1956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仍不足1700元的,補足到1700元,其中,對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月基本養老金仍不足2000元的,補足到2000元。
本次調整后,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未達到所在市養老金平均水平的,將予以補足。
養老補貼提至680元
省人社廳明確規定,對辦理了相關手續并按月領取養老補貼人員的,也將進行調整。
對于按照2008年省政府《關于印發解決未參保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問題試行辦法的通知》(陜政發〔2008〕36號)、2009年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解決未參保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問題辦法的通知》(陜政辦發〔2009〕86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解決未參保超齡原“五七工”、“家屬工”基本生活保障問題的通知》規定,辦理了相關手續并領取養老補貼人員,從2011年1月1日起調整提高養老補貼標準,由現在的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680元,調整提高養老補貼所需資金按原渠道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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