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民“福建龍巖人”在天涯、大旗等多家網絡論壇發表《龍巖2011經濟適用房大拷問!望有關部門給個說法》一帖,質疑福建龍巖經濟適用房被某些公職人員“團購”。記者9日趕赴福建龍巖對此事進行調查核實。
該帖稱,根據福建龍巖官方公布的申購條件,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家庭2009年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須低于11919元,人均月收入低于993元,從龍巖市搖號產生的951名排序申購名單看,有不少人是不符合資格的。并且,在900多人的分房名單中,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占了五分之二。
根據發帖人在帖子中所附的“購房名單”中,龍巖市檢察院、教育局、財政局、公路局、市醫院、中小學校等不少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赫然在列。帖子還提出,龍巖市經濟適用房今年4月28日搖號并公布,民眾卻大多數一無所知,5月3日民間自發挖掘出公布地點。為何名單篩選,公開搖號不網絡公開讓群眾來監督審查?申請條件審核公平嗎?
福建省龍巖市建設局調研員、市房改辦主任彭冬水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從這次申購名單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圍的比例并不高,只有3%左右。
但是,“中國網事”記者卻在龍巖市房改辦公布的名單上看到,這份951人的名單中,有150多人來自龍巖市教育局、財政局、醫院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職人員入圍的比例超過15%,絕非3%。
記者調查還發現,蓮東小區部分經濟適應房違反相關規定,被用來出租、出售牟利。(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