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對康紅來說無疑是當頭一棒。最后,經過一番激烈的思想斗爭,為了這個男人,同時也為了這份工作,康紅決定放棄做母親的權利,選擇了流產。
在康紅為丈夫做出了巨大犧牲之際,她卻感覺丈夫似乎對她并不忠誠,丈夫和前妻保持來往,仍然有男女之間的曖昧。為此她與羅某發生口角更成為了家常便飯,自從康紅流產后,其不能養育自己的兒女便成為羅某的口頭禪。
作為一個女人,康紅無論如何也無法忍受羅某這種攻擊,于是兩人仇恨越積越深。
不肯叫“媽媽”引發殺機
辦案民警劉廣全告訴記者,5月4日18時許,康紅從學校下班回到家,在家里看了一會兒電視后就來到公公家,要求帶小孩到自己家的院子里玩。
玩了一會兒,康紅到井邊洗衣服,張麗和張晨在一旁玩耍。其間,康紅問張麗,對自己應該叫什么?
張麗回答說:“叫嬸嬸。”
康紅一聽,臉色變得十分難看,大聲責問道:“你為什么不叫媽媽,是誰教你這樣叫的?”
張麗嚇得不敢說話,哭泣道:“是媽媽和爺爺要我這樣叫的,要是叫你媽媽,我媽媽就會打我的。”
康紅于是又問張晨叫自己什么?
其答案和姐姐一樣。康紅氣不打一處來,想著平日里自己對他們那么好,讓他們到家里看電視,還給他們零食吃,他們卻從來沒叫過自己一聲“媽媽”。
隨后,康紅去了衛生間。在衛生間里,她越想越氣,想起羅某和自己的矛盾,眼淚情不自禁地流了下來。
案發后,康紅對辦案民警說,當時,一個罪惡的念頭在她腦海中誕生——“我沒有生下小孩,也不讓羅某這么囂張,我要讓羅某的小孩從這個世界上消失。”
于是,康紅把張麗和張晨先后投入水井之中,蓋上井蓋后,騎著電動車逃離現場。
康紅先是來到學校,獨自一人在操場上來回走了十來分鐘。隨后,去了舅舅王某家。
十多分鐘后,張軍的父母前往兒子家中尋找兩名小孩,聽到井中小孩的哭喊聲,趕緊找人將兩名小孩救上來,但被救上來的張晨已溺亡。
劉廣全對新法制報記者說,張麗得救實屬幸運。因為井里安裝了抽水泵,井里有一條管道。在被康紅投下井的一剎那,張麗奇跡般地抓住了這條管道,才逃過一死。而年齡更小的張晨則沒有那么幸運。
法律意識淡薄釀慘劇
康紅怎么會選擇一個比自己大12歲、離異且有3個小孩的男人結婚呢?最后又何以能對兩個幼童痛下殺手呢?帶著這個疑問,新法制報記者采訪了犯罪嫌疑人康紅。
當記者問她和張軍結婚是不是出于對他的感激時,康紅苦苦思索了一會說:“說真的,我也不知道為什么。事到如今,我依然很愛他,也不知道為什么會對他這么執迷不悟。”
對于何以走上犯罪的道路,康紅說,2009年初的一段時間,自己的身體不好,時常半夜醒來,有時候一晚睡不著,很是辛苦。
說完之后,她又苦笑對記者說:“我是個讀書人,對有些東西本來是不信的,但真不知道為什么和張軍結婚。”
辦案警官說,也許康紅在故意隱瞞著什么、回避著什么,也許她有難言之隱,對這件事,目前不得而知。民警提醒道,婚姻不是兒戲,希望所有的年輕男女,切莫草率決定自己的終身大事,以免導致家庭破碎。本案中等待康紅的是法律制裁,而帶給張軍、羅某的是無盡的悲傷,同時兩個大家庭也陷入無限的悲痛中。
“女教師法律意識淡薄是導致此案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但兩人的不理智,也是一個重要原因。”當地一位學校領導對記者說,兩個人的結合,地位和學歷的不相等,共同語言的缺乏,勢必會帶來家庭矛盾的產生。而男方不能正確處理和前妻的關系,也成為此案發生的另一個誘因。(鳳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