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個月開始,山東省部分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執行近距離的公務活動時,原則上要使用自行車替代以往的汽車出行。
自行車是上世紀80年代中國普通家庭必備的交通工具,目前正被當作政府公務用車在中國部分省市試點。
14日,山東省公共機構節能辦公室向24家省直單位免費發放100輛公務自行車。凡是發放了公務自行車的單位,要求在市區3公里范圍內執行公務活動,原則上使用公務自行車出行。
山東省公共機構節能辦公室副主任董奕斌表示,試點公務自行車的主要用意在于倡導機關工作人員盡量選擇綠色交通工具出行,減少使用公車,減少汽車尾氣排放。但考慮辦公效率,使用公務自行車出行并非強制。
為規范公務自行車的管理和使用,山東省規定,省直公務自行車歸省直機關事務局所有,免費發放給各單位,作為工作人員近距離外出活動的交通工具,禁止公車私用。
近年來,中國不少地方政府機關都在試點推行公務自行車。此前,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教育局、湖北省省直機關事務局等購置了公務自行車,并規定3公里內的短途公務原則上不再派公務汽車,倡導公務員借用公務自行車。
在中國對政府公務用車進行清理和改革的大背景下,公務自行車又重新回到機關大院,不少人認為,這是一次有益的探索,但也有人懷疑會流于形式。
共青團山東省委機關服務中心此次接收了3輛自行車,這家單位的服務中心主任柳建華說:“公務自行車已經開始被使用,盡管使用的頻度還不高,但至少說明大家開始認同和接受這種辦公出行方式。”
山東省糧食局機關服務中心主任張洪敏說,試點推行公務自行車不在于車輛的多少,主要是一種倡導和示范意義,對于很多平時習慣了坐車出門辦公的公務人員,需要一定的時間來適應。此外,公務自行車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送一些機密文件之類的公務活動就不可能使用。
長期以來,公車消費與公款吃喝、公款出國一起在中國廣受社會詬病,推行公務自行車對于減少公務車輛經費支出,緩解城市交通壓力,實現節能減排以及增強公務員體質等都能起到積極作用。
“關鍵看這種方式能否長期堅持下去,我擔心用不了多長時間,這些自行車就是某些機關人員買菜用或是放在單位生銹了。”在濟南一家事業單位上班的市民張斌說。
此外,在一些人看來,3公里內辦公本來就不必動用公車,專門為短距離內辦公配公務自行車,其意義也相當有限。
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教授馬廣海說,這種擔心不是沒有道理,因為以前不少機關單位也有過公務自行車,最后都是流于形式。盡管如此,推行公務自行車改革所釋放出來的細節化的節約、節能、環保、親民等良好理念,還是值得提倡和發揚的,政府未來應將推行公務自行車制度化和習慣化。(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