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在申請政務信息公開的同時,“綠色流域”還與其他23家環保組織聯名向16家中資上市銀行發出公開信,希望了解各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與陸良化工及其兩家關聯企業是否有信貸業務關系。
“如果貴行確為陸良化工或其關聯企業提供了貸款,我們請貴行關注并認真審查上述企業的環境污染情況,以此作為審辦信貸業務的依據,并向公眾披露貴行的處理措施及結果;如果貴行與該三家公司沒有信貸關系,也請回函以便公眾知曉。”公開信中說。
但至今,只有興業銀行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進行了回復,聲明其與三家企業并無信貸業務關系。
“也許大多數銀行認為,他們沒有義務回答我們的詢問、公開信貸信息。”“綠色流域”主任于曉剛對此表示理解,但同時表示“很遺憾”:“綠色信貸既關系著銀行的社會責任和社會形象,又關系到環境風險管理。如果予以貸款的企業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可能會損害到債權的收回。”
于曉剛介紹,國際銀行業公認的融資標準“赤道原則”要求金融機構在向一個項目投資時,要對該項目可能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進行綜合評估,并利用金融杠桿促進該項目在環境保護以及周圍社會和諧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目前全球已有60多家金融機構宣布采納“赤道原則”,其項目融資額約占全球項目融資總額的85%。
目前,我國銀行業已接受了“綠色信貸”的概念,但離國際標準還相距甚遠。“綠色流域”已連續兩年對14家中資上市銀行的“綠色信貸”政策履行狀況進行監測和評估,反映中國銀行業的環境趨勢。
“我們希望中國銀行業建立和實施良好的環境和社會政策,為中國的可持續發展發揮重要的資金配置作用。綠色信貸政策正在扭轉中國經濟發展的方向,但速度非常慢,公眾知曉、參與和監督是加速器。”于曉剛說。
盡管從具體的、現實的結果來看,“綠色流域”在此次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和向銀行發公開信上幾乎一無所獲,但于曉剛認為,“我們通過這次行動了解了現實,把這個結果告訴公眾,政策落實到了什么樣的狀況、公眾知情權的限度在哪里、哪些方面還有改進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