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創業,我想成功”、“我的青春誰買單”……昨日上午,在咸陽統一廣場,18歲的高三學生朱豐博舉著廣告牌宣傳自己創辦的網站,而他希望能通過出售網站廣告位,為因貧無法上大學的學生籌集資金。
一周時間編寫了網站程序
“前段時間,看到新聞里說一些貧困山區的學生因為沒錢考上了大學卻不能上,就想自己能夠做點什么幫幫他們。”昨日中午,在現場發宣傳材料的朱豐博靦腆地講,網站廣告位賣的錢幫助別人,這做法國外有先例。
朱豐博告訴記者,11月初開始有這個想法,之后不到一周時間就編寫了網站程序和頁面,“網站主要發布鼓勵青年創業和勵志的內容,計劃每個廣告位賣100元錢,錢將交給一個專門的人或機構進行全過程透明化管理,在明年高考結束后捐贈給貧困學生。”朱豐博講,如果能夠得到更多企業的支持,網站下一步將考慮給90后的創業者提供資金支持。
為理想而實踐失敗也不后悔
“我本身就是90后,我們應該互相幫助。”談起對網站的規劃,朱豐博表示目前只是將想法付諸于實踐,如果網站按預想的發展起來,將會交給一個專門機構或委托他人進行專業管理。“可能我的想法比較簡單,我覺得我是為自己的理想在實踐,即便是失敗了,我也不后悔!”“剛開始怕他耽誤學業,畢竟才上高三學習非常緊張,雖然是做好事,但我們希望他能在上大學后有時間有精力再去做,但跟孩子溝通后,我們最終還是選擇支持他。”朱豐博的母親劉女士說,孩子有這個想法,有這份愛心,如果做成功了對社會也是一件好事,如果失敗了也算是了卻他一個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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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募捐需以合法合規為前提
“如果小朱的網站符合工商、公安登記手續,所刊登的廣告也通過了相關審核,那么完全可視為雙方商業行為,最終收益便是小朱的個人財產,便是個人愛心捐贈行為,完全合法。”咸陽市民政局一位楊姓工作人員表示,但如果小朱的網站沒有工商營業執照,還在網站宣傳上直接冠以“公益募捐”的口號,向社會募捐,則是違反相關管理規定的。楊姓工作人員還表示,在我國按規定,只有經民政部門注冊批準的紅十字會、慈善協會等公益性團體能夠獨立以公益為名進行募捐,任何個人和企業以公益為口號,向社會進行公益性募捐都是違規的,“因為這牽扯到募捐資金的管理和后期分配。”
對此,朱豐博表示,網站目前主要通過賣廣告位收益,并不直接接受現金捐贈,完全是一種商業行為。網站今后在宣傳上將盡量避免用“公益”口號以免引起誤會,而對于網站合法手續問題,朱豐博表示將繼續完善。(華商網-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