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環境保護部發布《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作為我國第一部綜合性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在空氣質量越來越令人擔憂的今天,備受各方關注和期待。
根據規劃,“重點區域”包括哪些地區?確定了怎樣的防治目標?又有什么機制確保目標落實?請看本報記者解讀。
□“重點區域”,即污染最為嚴重地區
涉及11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是全國平均水平的2.9—3.6倍
我國大氣污染現狀
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司長趙華林告訴記者,隨著經濟高速發展,機動車數量大幅增長,能源需求不斷擴大,大氣污染控制面臨巨大挑戰。
——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負荷依然巨大,遠遠超過環境承載能力。尤其是重點區域污染排放高度集中,單位面積污染物排放強度是全國平均水平的2.9—3.6倍。
——大氣環境污染十分嚴重。2010年,重點區域82%的城市達不到國家二級標準。
——以細顆粒物(PM2.5)為特征的復合型大氣污染日益突出。2010年,7個監測試點城市年均濃度超出國家二級標準14%—157%,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灰霾天100天以上。
——城市間污染相互影響顯著,區域內城市大氣污染變化過程呈現明顯的同步性。
——“十二五”期間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還將帶來大量的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總體而言,我國大氣環境形勢呈現局部有所改善、總體尚未遏制、形勢依然嚴峻、壓力繼續加大的特點。”趙華林說。
重點區域如何劃定
這樣的形勢下,規劃聚焦重點區域的大氣污染防治,首先向污染最為嚴重地區開辟戰場。
規劃劃定了13個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涉及19個省(區、市),11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規劃面積132.56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14%。
規劃編制技術組成員、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總工程師楊金田說,在重點區域的選擇上,綜合考慮了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大氣污染現狀等因素。規劃范圍所涉及的13個重點區域是我國東、中、西部經濟較為發達、人口最為密集、污染最為嚴重的代表性區域。
趙華林表示,將這些區域劃為規劃范圍,突出了“十二五”時期我國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點,先行先試,以點帶面,推動全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邁上新臺階。
□以質量改善為目標導向,對接公眾切身感受
明確質量改善、污染減排兩類目標,主要污染物削減目標數字明晰,PM2.5年均濃度要下降5%
為何提出環境質量改善目標
不同于以往以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為根本目標,規劃首次提出了環境質量改善的目標導向,并將公眾最關心的PM2.5納入指標體系。在京津冀等地區,對PM2.5提出更高的要求。
趙華林表示,長期以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以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為根本目標,與公眾的切身感受并不完全一致。這部規劃以解決公眾最關心的大氣環境問題作為根本出發點與落腳點,以質量改善為目標導向,是一個突破。
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張遠航認為,規劃總是要以環境標準為基礎,而環境質量標準也將隨著對環境問題認識的深入而不斷完善。這部規劃很好地反映了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是一個進步。
PM2.5降5%,目標高還是低
對于公眾最為關心的PM2.5污染,規劃明確,到2015年,重點區域細顆粒物年均濃度下降5%,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復合型污染嚴重地區,細顆粒物年均濃度下降6%。
目標合適與否?中國環境科學院副院長柴發合說,所有指標都經過科學測算,充分考慮到了目標需求,實現的經濟、技術手段及可能性。